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9

BE49.从好行为的

BE49.从好行为的由来可明显看出,唯独信不可能产生被称为“果子”的任何行为,正如没有男人,一个女人不能凭自己生出孩子。因此“信的果子”这个说法只是空洞的几个词而已。此外,整个世界中没有什么不是出于“婚姻”曾经被产生或能够被产生——婚姻的一方与善相关,另一方与理相关;反之,一方与恶相关,另一方与谬相关。因此,除非出于如此婚姻,没有行为能被孕育,更别说被产生;好行为产生于善理相合,坏行为产生于恶谬相合。

圣治 #89

89.由于一切意愿皆

89.由于一切意愿皆来自爱,一切理解皆来自智慧,故可推知,意愿的能力来自神性之爱,理解的能力来自神性智慧;因此,两者都来自主,主是神性之爱本身和神性智慧本身。由此可知,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并非来自其它源头。人都是照理性(自由)行动的,因为自由和爱一样,与意愿是不可分离的。然而,人有一个内在意愿和一个外在意愿;他能照着外在意愿,而非同时照着内在意愿行动,如假冒为善者或阿谀奉承者所行的那样。然而,这种外在意愿来自自由,因为它来自一种渴望或爱,想要表现为别的东西,而不是他真实的样子,或来自对某种邪恶的爱,这爱是他内在意愿的一个延伸。但就像刚才(86节)说的,除邪恶之外,恶人不能出于自由照着理性做任何事。诚然,他能行善,但不是出于他的内在自由,也就是真正属于他的自由而行的。结果,这自由没有使他的外在自由成为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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