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8.简要分析:在证明这一点之前,我们首先说明義、信以及被称为“果子”的好行为的起源和性质。信就是理,信的教导就是理的教导,理的教导停留在知性层面,也就是在思维中,由此在言语中。因此,它教导了我们当意欲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教导诸恶莫作,并且具体不作哪些恶;并教导众善奉行,具体要行哪些善。当人出于信而行善时,众善就将它们自己与众理相联合,因为“意”于是与“知”相合——善属于意,理属于知。通过如此联合,产生对善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而言,它就是義;并产生对理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来说,它就是信;二者相合,如同婚姻之合。由此婚姻产生好行为,如同从树上结出果子;因此,它们是善的果子,还是理的果子;后后在圣经用“葡萄”来象征,前者以“橄榄”来象征。
Faith32.我还需要解释一下信是如何从仁中得以形成的。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世心智和一个属灵心智;属世心智是为了世界,属灵心智是为了天堂。一个人在避开并憎恶如罪的邪恶之前,在理解力方面处于这两个心智,在意愿方面则不然。当他避开并憎恶如罪的邪恶时,他的属灵心智在意愿方面也被打开;当它被打开时,来自天堂的属灵之热便在意愿从它流入属世心智。这热本质上就是仁爱,它给属世心智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带来生命,并从它们当中形成信仰。此处的情形就像一棵树:除非热从太阳流入,并与光结合,如春天里的情形,否则这树不会接受植物的生命。人复活得生命和一棵树的生长之间在这方面有一个完全的相似性,即:树受尘世之热影响,人受天堂之热影响。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主常把人比作一棵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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