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8.简要分析:在证明这一点之前,我们首先说明義、信以及被称为“果子”的好行为的起源和性质。信就是理,信的教导就是理的教导,理的教导停留在知性层面,也就是在思维中,由此在言语中。因此,它教导了我们当意欲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教导诸恶莫作,并且具体不作哪些恶;并教导众善奉行,具体要行哪些善。当人出于信而行善时,众善就将它们自己与众理相联合,因为“意”于是与“知”相合——善属于意,理属于知。通过如此联合,产生对善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而言,它就是義;并产生对理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来说,它就是信;二者相合,如同婚姻之合。由此婚姻产生好行为,如同从树上结出果子;因此,它们是善的果子,还是理的果子;后后在圣经用“葡萄”来象征,前者以“橄榄”来象征。
921.“地上的列王要将自己的荣耀和尊贵带给那城”表示所有处于源于属灵良善的智慧之真理的人都将在那里称谢主,并将他们所拥有的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都归给祂。“地上的列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AR 20, 854节),故在此表示那些处于源于属灵之爱的良善的智慧之真理的人,因为经上先提到“列族”,“列族”表示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之人,前一节论述了他们。“将荣耀和尊贵带给那城”,或带给新耶路撒冷,表示称谢主,并将他们所拥有的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都归给祂。这就是“将荣耀和尊贵带给”所表示的(可参看AR 249, 629, 693节),因为“荣耀”论及神性真理,“尊贵”论及神性良善,论及主(AR 249节)。“列族”和“列王”与前面(AR 483节)提到的“民族和人民”所表相同,“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也是如此。因此,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经上提到“列族(或民族)和列王(或君王)”,经上也提到“民族(或列族)和人民(或百姓)”,如以下经文中;诗篇:
众王都要向祂下拜,所有民族都要服侍祂。(诗篇72:11)
以赛亚书:
你必吃列族的奶,又吮列王的乳房。(以赛亚书60:16)
耶利米书:
因为有许多民族和大君王必使他们服侍。(耶利米书25:14)
诗篇:
在你右手边的主,当祂发怒的日子,必痛击列王,祂要在列族中审判。(诗篇110:5, 6)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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