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8.简要分析:在证明这一点之前,我们首先说明義、信以及被称为“果子”的好行为的起源和性质。信就是理,信的教导就是理的教导,理的教导停留在知性层面,也就是在思维中,由此在言语中。因此,它教导了我们当意欲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教导诸恶莫作,并且具体不作哪些恶;并教导众善奉行,具体要行哪些善。当人出于信而行善时,众善就将它们自己与众理相联合,因为“意”于是与“知”相合——善属于意,理属于知。通过如此联合,产生对善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而言,它就是義;并产生对理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来说,它就是信;二者相合,如同婚姻之合。由此婚姻产生好行为,如同从树上结出果子;因此,它们是善的果子,还是理的果子;后后在圣经用“葡萄”来象征,前者以“橄榄”来象征。
918.启21:22.“我未见城内有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表新教会不会有任何脱离内在之物的外在之物,因为在其神性人身中的主自己就是那被靠近、敬拜和爱慕的独一无二者,新教会的一切事物皆来自祂的神性人身。“我未见城内有殿”并非表示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没有任何殿,而是表示它不会有脱离内在之物的外在之物。这是因为“殿”表示教会的敬拜,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在当受到敬拜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自己(参看191, 529, 585节);由于教会的一切事物皆来自主,故经上说“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以此表示在其神性人身中的主。“主神全能者”表示永恒之主,就是耶和华自己,羔羊”表示祂的神性人身,如前面频繁所述。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