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8

BE48.简要分析:

BE48.简要分析:在证明这一点之前,我们首先说明義、信以及被称为“果子”的好行为的起源和性质。信就是理,信的教导就是理的教导,理的教导停留在知性层面,也就是在思维中,由此在言语中。因此,它教导了我们当意欲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教导诸恶莫作,并且具体不作哪些恶;并教导众善奉行,具体要行哪些善。当人出于信而行善时,众善就将它们自己与众理相联合,因为“意”于是与“知”相合——善属于意,理属于知。通过如此联合,产生对善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而言,它就是義;并产生对理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来说,它就是信;二者相合,如同婚姻之合。由此婚姻产生好行为,如同从树上结出果子;因此,它们是善的果子,还是理的果子;后后在圣经用“葡萄”来象征,前者以“橄榄”来象征。

揭秘启示录 #871

871.“他们各人都

871.“他们各人都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表示他们都照着他们在外在中的内在生命受审判,如从前面的解释(AR 868节)所明显看到的,那里有同样的话。对此,我补充这一点: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灵魂的品质受审判;人的灵魂就是他的生命,因为灵魂是他的意愿之爱,而每个人的意愿之爱完全取决于他对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的接受;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则教导这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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