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8.简要分析:在证明这一点之前,我们首先说明義、信以及被称为“果子”的好行为的起源和性质。信就是理,信的教导就是理的教导,理的教导停留在知性层面,也就是在思维中,由此在言语中。因此,它教导了我们当意欲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教导诸恶莫作,并且具体不作哪些恶;并教导众善奉行,具体要行哪些善。当人出于信而行善时,众善就将它们自己与众理相联合,因为“意”于是与“知”相合——善属于意,理属于知。通过如此联合,产生对善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而言,它就是義;并产生对理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来说,它就是信;二者相合,如同婚姻之合。由此婚姻产生好行为,如同从树上结出果子;因此,它们是善的果子,还是理的果子;后后在圣经用“葡萄”来象征,前者以“橄榄”来象征。
715.“人由于这雹灾就亵渎神,因为这雹子的灾极大”表他们因已经确认这类虚假,故将真理否认到这种程度:他们由于其内在的虚假与邪恶所产生的抵触而无法承认它们。“亵渎神”表示否认和不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571,582,697节),同样否认和不承认圣言的真理;“因为这雹子的灾极大”表示由于确认唯信称义所导致的这些可怕而又凶残的虚假(714节)。他们之所以由于这些虚假而无法承认真理,是因为对虚假的确认就是对真理的否认。表面上看,意思好像是说这“雹灾”如此之大,以致当这雹子落在他们身上时,他们因折磨或痛苦才亵渎神;但意思不是这样,而是说,他们由于虚假而无法承认真理;本章前面也一样,在那里,经上说他们因热“亵渎神之名”(16:9);因疼痛和疮“亵渎天上的神”(16:11);可参看对它们的解释(692,69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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