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8

BE48.简要分析:

BE48.简要分析:在证明这一点之前,我们首先说明義、信以及被称为“果子”的好行为的起源和性质。信就是理,信的教导就是理的教导,理的教导停留在知性层面,也就是在思维中,由此在言语中。因此,它教导了我们当意欲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教导诸恶莫作,并且具体不作哪些恶;并教导众善奉行,具体要行哪些善。当人出于信而行善时,众善就将它们自己与众理相联合,因为“意”于是与“知”相合——善属于意,理属于知。通过如此联合,产生对善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而言,它就是義;并产生对理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来说,它就是信;二者相合,如同婚姻之合。由此婚姻产生好行为,如同从树上结出果子;因此,它们是善的果子,还是理的果子;后后在圣经用“葡萄”来象征,前者以“橄榄”来象征。

揭秘启示录 #627

627.“就是各民族

627.“就是各民族、支派、舌头、人民”表示向所有因宗教而处于良善,因教义而处于真理的人。“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抽象地说,表示良善(AR 483节);“支派”表示宗教方面的教会(AR 349节);“舌头”表示教义(AR 282节);“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真理(AR 483节)。因此,“传给各民族、支派、舌头、人民”表示把它传给所有因宗教而处于良善,因教义而处于真理的人;因为接受这福音的,是这些人,而不是其他人。这就是这些话在灵义上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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