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8

BE48.简要分析:

BE48.简要分析:在证明这一点之前,我们首先说明義、信以及被称为“果子”的好行为的起源和性质。信就是理,信的教导就是理的教导,理的教导停留在知性层面,也就是在思维中,由此在言语中。因此,它教导了我们当意欲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教导诸恶莫作,并且具体不作哪些恶;并教导众善奉行,具体要行哪些善。当人出于信而行善时,众善就将它们自己与众理相联合,因为“意”于是与“知”相合——善属于意,理属于知。通过如此联合,产生对善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而言,它就是義;并产生对理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来说,它就是信;二者相合,如同婚姻之合。由此婚姻产生好行为,如同从树上结出果子;因此,它们是善的果子,还是理的果子;后后在圣经用“葡萄”来象征,前者以“橄榄”来象征。

揭秘启示录 #507

507.启11:10

507.启11:10.“住在地上的人就为他们欢喜快乐”表由于这个缘故,教会中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陷入唯信之人内心和灵魂的情感快乐。
“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那些教会中人,在此表示那些在唯信盛行的教会中的人;“地”表示他们所在的教会(285节);“欢喜快乐”表示拥有内心和灵魂的情感快乐;内心的情感快乐出于意愿,灵魂的情感快乐出于认知或理解力;因为在圣言中,“内心和灵魂”表示人的意愿和认知或理解力;正因如此,经上说“欢喜快乐”(rejoice and be glad),尽管“喜乐”和“高兴”(joy and gladness)似乎是一回事;然而,这两种表述中含有意愿和认知或理解力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存在于圣言的整体和每一个细节中,如《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所示(80-90节)。这就是为何“欢喜快乐”(rejoice and be glad),和“喜乐高兴”(joy and gladness,或欢喜快乐)频繁出现在圣言其它部分的原因,如以下经文:
看哪,人倒欢喜快乐,宰牛(杀羊)。(以赛亚书22:13)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避(以赛亚书35:10;51:11)
欢喜快乐不是从我们神的殿中止息了吗?(约珥书1:16)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将止息了。(耶利米书7:34;25:10)
十月禁食,必变为欢喜快乐。(撒迦利亚书8:19)
你们爱慕耶路撒冷的,都要因她快乐。(以赛亚书66:10)
以东的女子哪,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求你使我得听欢喜快乐。(诗篇51:8)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以赛亚书51:3)
你必欢喜快乐,有许多人因他出世也必喜乐。(路加福音1:14)
到那时,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16:9;25:10;33:10-11)
愿一切寻求你的高兴欢喜。(诗篇40:16;70:4)
惟有义人欢喜高兴快乐。(诗篇68:3)
你们爱慕耶路撒冷的都要与她一同欢喜快乐。(以赛亚书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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