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8

BE48.简要分析:

BE48.简要分析:在证明这一点之前,我们首先说明義、信以及被称为“果子”的好行为的起源和性质。信就是理,信的教导就是理的教导,理的教导停留在知性层面,也就是在思维中,由此在言语中。因此,它教导了我们当意欲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教导诸恶莫作,并且具体不作哪些恶;并教导众善奉行,具体要行哪些善。当人出于信而行善时,众善就将它们自己与众理相联合,因为“意”于是与“知”相合——善属于意,理属于知。通过如此联合,产生对善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而言,它就是義;并产生对理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来说,它就是信;二者相合,如同婚姻之合。由此婚姻产生好行为,如同从树上结出果子;因此,它们是善的果子,还是理的果子;后后在圣经用“葡萄”来象征,前者以“橄榄”来象征。

真实的基督教 #656

656.前面(TCR

656.前面(TCR 634节)已经说明,对那些相信三位神,却又说自己相信一位神的人来说,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即:仁爱与信仰的结合只在外在属世人中,或说仁爱只在外在属世人中与信仰结合。这是因为那时,心智拥有三位神的观念,而嘴上却承认一位神。然而,如果心智真的在那一刻说话,并出来进入口中的话,那么它会阻止说出一位神,而是脱口说出它的三位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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