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8.简要分析:在证明这一点之前,我们首先说明義、信以及被称为“果子”的好行为的起源和性质。信就是理,信的教导就是理的教导,理的教导停留在知性层面,也就是在思维中,由此在言语中。因此,它教导了我们当意欲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教导诸恶莫作,并且具体不作哪些恶;并教导众善奉行,具体要行哪些善。当人出于信而行善时,众善就将它们自己与众理相联合,因为“意”于是与“知”相合——善属于意,理属于知。通过如此联合,产生对善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而言,它就是義;并产生对理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来说,它就是信;二者相合,如同婚姻之合。由此婚姻产生好行为,如同从树上结出果子;因此,它们是善的果子,还是理的果子;后后在圣经用“葡萄”来象征,前者以“橄榄”来象征。
560.在天堂,崇拜地上的某个牧师为神,或召唤某个圣徒为神,就跟祈求日月星辰,或找算命的人,并相信他那毫无意义的话一样没有任何用处。这就像拜一座圣殿,而不是拜圣殿里的神;或像向手拿权杖和王冠的国王的仆人,而不是向国王本人求荣耀的名誉。这一切就像试图亲吻华丽的紫色长袍,而不是亲吻穿着这个长袍的人,或赞美太阳发出的荣耀光辉和金色光芒,而不是赞美太阳本身,或只是向名字致敬,而不是向人致敬。约翰一书中的这些话就是针对那些做这种事的人的:
我们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约翰一书5:2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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