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8.简要分析:在证明这一点之前,我们首先说明義、信以及被称为“果子”的好行为的起源和性质。信就是理,信的教导就是理的教导,理的教导停留在知性层面,也就是在思维中,由此在言语中。因此,它教导了我们当意欲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教导诸恶莫作,并且具体不作哪些恶;并教导众善奉行,具体要行哪些善。当人出于信而行善时,众善就将它们自己与众理相联合,因为“意”于是与“知”相合——善属于意,理属于知。通过如此联合,产生对善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而言,它就是義;并产生对理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来说,它就是信;二者相合,如同婚姻之合。由此婚姻产生好行为,如同从树上结出果子;因此,它们是善的果子,还是理的果子;后后在圣经用“葡萄”来象征,前者以“橄榄”来象征。
322.在属灵意义上,“作假见证”是指说服人相信,虚假的信仰是真实的信仰,邪恶的生活是良善的生活,反之亦然,并且这样做是故意的,不是由于无知;也就是说,是在知道何什么是真理和良善之后,而不是在知道之前如此行。因为主说:
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看得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41)
在圣言中,这种虚假被称为“谎言(或说谎、虚谎)”,这种意图被称为“诡诈(或欺骗)”,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我们与死亡立约,我们与地狱造了异象,因我们以谎言为避所,在虚假中藏身。(以赛亚书28:15)
又:
这是悖逆的百姓,说谎的儿女,他们不肯听从耶和华的律法。(以赛亚书30:9)
耶利米书:
从先知到祭司,人人都行虚谎。(耶利米书8:10)
弥迦书:
居民说谎言,他们的舌头在他们口中是诡诈的。(弥迦书6:12)
诗篇:
说谎言的,你必毁灭;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耶利米书:
他们教舌头说谎;他们的住处在诡诈中间。(耶利米书9:5, 6)
由于“谎言”是指虚假,所以主说:
魔鬼说谎时,是出于自己说的。(约翰福音8:44)
在耶利米书23:14, 32; 以西结书13:6-9; 21:29; 何西阿书7:1; 12:1; 那鸿书3:1; 诗篇120:2, 3中,“谎言”表示虚假和假话或诡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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