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8.简要分析:在证明这一点之前,我们首先说明義、信以及被称为“果子”的好行为的起源和性质。信就是理,信的教导就是理的教导,理的教导停留在知性层面,也就是在思维中,由此在言语中。因此,它教导了我们当意欲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教导诸恶莫作,并且具体不作哪些恶;并教导众善奉行,具体要行哪些善。当人出于信而行善时,众善就将它们自己与众理相联合,因为“意”于是与“知”相合——善属于意,理属于知。通过如此联合,产生对善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而言,它就是義;并产生对理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来说,它就是信;二者相合,如同婚姻之合。由此婚姻产生好行为,如同从树上结出果子;因此,它们是善的果子,还是理的果子;后后在圣经用“葡萄”来象征,前者以“橄榄”来象征。
93.在灵界,我蒙允许听见并看见那些相信一切良善皆来自主的人和那些相信良善来自他们自己的人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那些相信良善来自主的人面向主,接受良善的快乐和幸福。而那些相信良善来自他们自己的人却专注于自己,心里认为他们已经赚得良善。他们因专注于自己,故只能感受到他们自己的良善的快乐;这不是良善的快乐,而是邪恶的快乐。因为属于人的自我之物都是邪恶;邪恶的快乐当被感觉为良善时,就是地狱。那些行出良善,却相信它来自他们自己的人死后若不接受这个真理,即:一切良善皆来自主,就会与地狱魔鬼为伍,最终与他们合而为一;而那些接受该真理的人会得到改造。不过,除了那些在生活中仰望神的人以外,没有人接受它。在生活中仰望神不是别的,就是避恶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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