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8.简要分析:在证明这一点之前,我们首先说明義、信以及被称为“果子”的好行为的起源和性质。信就是理,信的教导就是理的教导,理的教导停留在知性层面,也就是在思维中,由此在言语中。因此,它教导了我们当意欲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教导诸恶莫作,并且具体不作哪些恶;并教导众善奉行,具体要行哪些善。当人出于信而行善时,众善就将它们自己与众理相联合,因为“意”于是与“知”相合——善属于意,理属于知。通过如此联合,产生对善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而言,它就是義;并产生对理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来说,它就是信;二者相合,如同婚姻之合。由此婚姻产生好行为,如同从树上结出果子;因此,它们是善的果子,还是理的果子;后后在圣经用“葡萄”来象征,前者以“橄榄”来象征。
9.下文的多个地方将说明,爱与智慧如何在人之下或之外的事物,就是动植物界中构成一体。在此之前,必须阐明这三点:第一,在主所创造的宇宙及其一切事物里面,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第二,创世之后,该婚姻在人里面破裂了。第三,按照圣治,已破裂的东西要构成一体,因此,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要得以恢复。由于这三点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充分证明,所以没有必要进一步证明。此外,每个人基于理性都能看出,如果自创世时,一切受造物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后来破裂了,那么主必不断作工恢复它。这意味着它的恢复,因而受造宇宙通过人而与主的结合,必是圣治的一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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