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8

BE48.简要分析:

BE48.简要分析:在证明这一点之前,我们首先说明義、信以及被称为“果子”的好行为的起源和性质。信就是理,信的教导就是理的教导,理的教导停留在知性层面,也就是在思维中,由此在言语中。因此,它教导了我们当意欲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教导诸恶莫作,并且具体不作哪些恶;并教导众善奉行,具体要行哪些善。当人出于信而行善时,众善就将它们自己与众理相联合,因为“意”于是与“知”相合——善属于意,理属于知。通过如此联合,产生对善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而言,它就是義;并产生对理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来说,它就是信;二者相合,如同婚姻之合。由此婚姻产生好行为,如同从树上结出果子;因此,它们是善的果子,还是理的果子;后后在圣经用“葡萄”来象征,前者以“橄榄”来象征。

圣治 #44

44.在自己看来,一

44.在自己看来,一个人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就越清楚地认识到,他属于主,因为他与主结合得越紧密,就越有智慧,如前所示(34–36节),而智慧会教导并认识到这一点。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作为最智慧的天使,也感知到这一点,并称其为自由本身;但他们将被自己引导称为奴役。他们给出的理由是,主不直接流入对智慧的感知和思维,而是流入对良善的爱之情感,通过这些情感流入前者;他们在自己从中拥有智慧的情感中感知这种流注。因此,他们说,他们出于智慧所思想的一切似乎来自他们自己,因而似乎是他们自己的;于是,一种相互结合便以这种方式产生。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