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8.简要分析:在证明这一点之前,我们首先说明義、信以及被称为“果子”的好行为的起源和性质。信就是理,信的教导就是理的教导,理的教导停留在知性层面,也就是在思维中,由此在言语中。因此,它教导了我们当意欲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教导诸恶莫作,并且具体不作哪些恶;并教导众善奉行,具体要行哪些善。当人出于信而行善时,众善就将它们自己与众理相联合,因为“意”于是与“知”相合——善属于意,理属于知。通过如此联合,产生对善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而言,它就是義;并产生对理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来说,它就是信;二者相合,如同婚姻之合。由此婚姻产生好行为,如同从树上结出果子;因此,它们是善的果子,还是理的果子;后后在圣经用“葡萄”来象征,前者以“橄榄”来象征。
237.凡拜自己和自然的人,当看到世上那么多不敬虔的人做出那么多不敬虔的事,甚至为此夸耀,却不见神因此作出任何惩罚时,都确认反对圣治。当看到反对虔诚、公义和诚实之人的阴谋诡计甚至也能得逞;在司法和商业领域,不义战胜公义时,更是确认反对圣治。当看到不敬虔的人在政府和教会中位高权重,声名显赫,财富充足,生活奢侈;而另一方面,敬拜神的人却穷困潦倒时,尤其确认反对圣治。当想到战争被允许发生,导致那么多人被屠杀,那么多城市、民族和家庭被洗劫,以及胜利在谨慎的一方,有时不在公义的一方;指挥官是否是一个义人无关紧要,以及其它类似的事时,他也确认反对圣治;然而,按照圣治的律法,这一切都是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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