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8

BE48.简要分析:

BE48.简要分析:在证明这一点之前,我们首先说明義、信以及被称为“果子”的好行为的起源和性质。信就是理,信的教导就是理的教导,理的教导停留在知性层面,也就是在思维中,由此在言语中。因此,它教导了我们当意欲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教导诸恶莫作,并且具体不作哪些恶;并教导众善奉行,具体要行哪些善。当人出于信而行善时,众善就将它们自己与众理相联合,因为“意”于是与“知”相合——善属于意,理属于知。通过如此联合,产生对善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而言,它就是義;并产生对理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来说,它就是信;二者相合,如同婚姻之合。由此婚姻产生好行为,如同从树上结出果子;因此,它们是善的果子,还是理的果子;后后在圣经用“葡萄”来象征,前者以“橄榄”来象征。

圣治 #169

169.这些就是光照

169.这些就是光照和它所产生的感觉并思维的多样性。有一种实际有效的光照来自属灵之光;但来自这光的光照本身不会显现给自然界的任何人,因为属世之光与属灵之光毫无共同之处。不过,我有几次在灵界看见过这种光照。对那些被主光照的人来说,它显为围绕他们头部的一道光辉,具有人脸的红色;但对那些被自己光照的人来说,这光辉看上去不是围绕他们的头部,而是围绕他们的嘴部和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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