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8

BE48.简要分析:

BE48.简要分析:在证明这一点之前,我们首先说明義、信以及被称为“果子”的好行为的起源和性质。信就是理,信的教导就是理的教导,理的教导停留在知性层面,也就是在思维中,由此在言语中。因此,它教导了我们当意欲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教导诸恶莫作,并且具体不作哪些恶;并教导众善奉行,具体要行哪些善。当人出于信而行善时,众善就将它们自己与众理相联合,因为“意”于是与“知”相合——善属于意,理属于知。通过如此联合,产生对善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而言,它就是義;并产生对理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来说,它就是信;二者相合,如同婚姻之合。由此婚姻产生好行为,如同从树上结出果子;因此,它们是善的果子,还是理的果子;后后在圣经用“葡萄”来象征,前者以“橄榄”来象征。

圣治 #135

135.然而,与灵人

135.然而,与灵人说话是可能的(尽管与天堂天使说话极为罕见);几个世纪以来,许多人被允许与灵人说话。当这种情况发生时,灵人以人的母语与他说话,只说三言两语。但那些经主的允许说话的灵人从来不说夺走理性思考自由的任何话,也不教导人。因为唯独主教导人,不过是当人处于光照或启示状态时,间接通过圣言教导他的;对此,容后再述(171-174节)。我蒙允许通过亲身经历知道这是真的。因为多年来,我一直与灵人和天使交谈;没有任何灵人敢,也没有任何天使想告诉我任何事,更不用说教导我关于圣言中的任何事,或关于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任何事了;唯独主教导我,祂向我显明,并从那时起就在我眼前显现,现在不断显现为祂在其中的一轮太阳,就像祂向天使显现一样。祂已经光照或启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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