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8

BE48.简要分析:

BE48.简要分析:在证明这一点之前,我们首先说明義、信以及被称为“果子”的好行为的起源和性质。信就是理,信的教导就是理的教导,理的教导停留在知性层面,也就是在思维中,由此在言语中。因此,它教导了我们当意欲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教导诸恶莫作,并且具体不作哪些恶;并教导众善奉行,具体要行哪些善。当人出于信而行善时,众善就将它们自己与众理相联合,因为“意”于是与“知”相合——善属于意,理属于知。通过如此联合,产生对善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而言,它就是義;并产生对理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来说,它就是信;二者相合,如同婚姻之合。由此婚姻产生好行为,如同从树上结出果子;因此,它们是善的果子,还是理的果子;后后在圣经用“葡萄”来象征,前者以“橄榄”来象征。

圣治 #13

13.我有时会说,爱

13.我有时会说,爱构成人的生命;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原因里面,爱与智慧分离,或良善与真理分离;因为如此分离的爱,或如此分离的良善,不是真实事物。因此,构成人的至内在生命,就是来自主的生命的爱,是在一起的爱与智慧。此外,就接受者而言,构成人生命的爱,不是在原因而是在结果里面分离的。因为爱离开它的品质是无法理解的,其品质就是智慧。这种品质或智慧只能来自它的存在,也就是爱;这就是为何爱与智慧是一体。良善与真理也一样。由于真理来自良善,如同智慧来自爱,故合在一起的两者被称为爱或良善。在其形式中的爱实际上是智慧,在其形式中的良善实际上是真理,形式是品质的源头,且是唯一源头。由此明显可知,良善若不与其真理结合,根本不是实际的良善;真理若不与其良善结合,根本不是实际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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