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8

BE48.简要分析:

BE48.简要分析:在证明这一点之前,我们首先说明義、信以及被称为“果子”的好行为的起源和性质。信就是理,信的教导就是理的教导,理的教导停留在知性层面,也就是在思维中,由此在言语中。因此,它教导了我们当意欲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教导诸恶莫作,并且具体不作哪些恶;并教导众善奉行,具体要行哪些善。当人出于信而行善时,众善就将它们自己与众理相联合,因为“意”于是与“知”相合——善属于意,理属于知。通过如此联合,产生对善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而言,它就是義;并产生对理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来说,它就是信;二者相合,如同婚姻之合。由此婚姻产生好行为,如同从树上结出果子;因此,它们是善的果子,还是理的果子;后后在圣经用“葡萄”来象征,前者以“橄榄”来象征。

圣爱与圣智 #281

281.由此得出以下

281.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对于一个属世心智通过三个层级降至地狱的人来说,他的一切邪恶和虚假都包含在他的行为中;而对于一个属世心智升至天堂的人来说,他的一切良善和真理也都包含在他的行为中;天使仅仅从人的言语或行为就能感知到这两者。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经上说,人“必照他的行为受审判”,“他必句句供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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