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8.简要分析:在证明这一点之前,我们首先说明義、信以及被称为“果子”的好行为的起源和性质。信就是理,信的教导就是理的教导,理的教导停留在知性层面,也就是在思维中,由此在言语中。因此,它教导了我们当意欲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教导诸恶莫作,并且具体不作哪些恶;并教导众善奉行,具体要行哪些善。当人出于信而行善时,众善就将它们自己与众理相联合,因为“意”于是与“知”相合——善属于意,理属于知。通过如此联合,产生对善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而言,它就是義;并产生对理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来说,它就是信;二者相合,如同婚姻之合。由此婚姻产生好行为,如同从树上结出果子;因此,它们是善的果子,还是理的果子;后后在圣经用“葡萄”来象征,前者以“橄榄”来象征。
Life104.由于人里面有来自主的这种回应和返回的能力,因而有这种相互合作的官能,所以主说,人必须遵守诫命,还要结出果子来:
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实行我所说的话呢?(路加福音6:46–49)
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14)
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马太福音5:19)
所以,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马太福音7:24)
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马太福音3:8)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马太福音12:33)
这国要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3)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
在其它许多地方也是如此。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人必须凭自己,但出于主的能力行动,他必须祈求这种能力。因为这就是貌似从他自己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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