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6.简要分析:拥有宗教和理智健全的哪一族哪一民不晓得并相信:上帝是独一的,作恶乃是与他相背,行善乃是与他一致;并且,尽管众善从上帝流入,但是人还是必须尽心、尽性和尽力行善;因而,宗教就在于此呢?因此,有谁看不出来,承认神性的三个位格,并声称好行为根本无助于拯救,这其实使宗教脱离教会呢?因为有人宣称,在善行中并无救恩,换句话说:信使人称义,无需好行为(n.12a,b);行为对于得救并不必要,因为得救与信并不靠好行为得保守和保持(12g,h,m,n);因此,信与好行为之间并非紧密相联。后来的确说过,好行为仍要自发地紧随着信,正如果子要从树上结出来(n.13i,n)。可是,当人知道并相信好行为根本无助于得救,并且没有人有能力为了自己的得救而做出任何好行为,有谁去行善,谁去思考这些好行为,或者说会被引领自发地被去做出好行为呢?如果有人说,他们还是会将信心与好行为结合在一起的;若仔细检验,就可看出并非结合,不过是附加而已;仅仅是多余的附属物,无非作为一张画像中的深色背景,让画像看地来更生动一些罢了。由于宗教是生活的宗教,在于遵照信仰之理而活出好行为,所以很明显,宗教是这画像本身,而不只是个附属物;对很多人来说,它就像一匹马的尾巴,不当一回事,可随意切除。照着它们明显的含义来看以下陈述,有谁能得出其它的结论呢?请看: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痴人发梦(n.12d);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n.12e);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还有同样意图的更多内容。因此,当人往后读到:好行为必定跟随信,如果信了却没有好行为,那是假信,不是真信(n.13p,q,v),以及类似的表达,他真会关注这些说法吗?或者说,如果他想致力于这些事,真能理解吗?毫无理解的情形下从他行出的善,就像从雕像而出,当中毫无生命。不过,如果我们深入探究该教义的起源,就能看出改教领袖们显然把唯信立作原则,旨在与天主教断绝(n.21,22,23);后来他们附加上義的行为,以致看起来貌似不与圣经相抵触,起码具备宗教的外表,因而自觉完好。
944.启22:7.“看哪,我必快来!凡执守这书上预言之话的有福了”表主必定到来,将永生赐给那些遵守并行出如今被主打开的这书的教义真理或诫命之人。“看哪,我必快来”表示主必定到来;“快”表示必定(4, 943节);“来”表示祂将要降临,但不是人,而是以圣言降临,祂将在圣言中向所有将要属于其新教会的人显现;这就是祂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参看24, 642, 820节)。“凡执守这书上预言之话的有福了”表示祂将永生赐给那些遵守并行出如今被主打开的这书的教义真理或诫命之人;“有福”的表示接受永生者(639, 852节);“遵守”表示遵守并行出真理或诫命;“话”是指真理和诫命;“这书上预言”表示如今被主打开的这书的教义;“预言”是指教义(8, 133, 943节)。
凡仔细考虑的人都能看出,意思不是说要“执守这书上预言之话”,所表示的乃是要执守,也就是遵守并行出如今在本书被打开并解释的教义真理或诫命。在启示录尚未得到解释时,能执守的事很少,因为它们都是此前不被理解的预言。例如以下这些事就无法被执守:第6章记载的关于从书卷中出来的马之事;第7章关于十二支派的事;第8和9章关于吹号的七位天使的事;第10章关于约翰所吃尽的小书卷的事;第11章关于被杀和复活的两个见证人的事;第12章关于妇人和龙的事;第13和14章关于两个兽的事;第15和16章关于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的事;第17和18章关于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妇人,和巴比伦的事;第19章关于白马和大筵席的事;第20章关于最后审判的事;第21章关于作为一座城的新耶路撒冷的事。从这些事明显可知,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执守这些预言之话的人有福了,因为这些话被封闭了,而是说执守,也就是遵守并行出包含在这些话中,如今被打开的教义真理或诫命的人有福了。这些真理或诫命皆源于主,这一点可见于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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