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6.简要分析:拥有宗教和理智健全的哪一族哪一民不晓得并相信:上帝是独一的,作恶乃是与他相背,行善乃是与他一致;并且,尽管众善从上帝流入,但是人还是必须尽心、尽性和尽力行善;因而,宗教就在于此呢?因此,有谁看不出来,承认神性的三个位格,并声称好行为根本无助于拯救,这其实使宗教脱离教会呢?因为有人宣称,在善行中并无救恩,换句话说:信使人称义,无需好行为(n.12a,b);行为对于得救并不必要,因为得救与信并不靠好行为得保守和保持(12g,h,m,n);因此,信与好行为之间并非紧密相联。后来的确说过,好行为仍要自发地紧随着信,正如果子要从树上结出来(n.13i,n)。可是,当人知道并相信好行为根本无助于得救,并且没有人有能力为了自己的得救而做出任何好行为,有谁去行善,谁去思考这些好行为,或者说会被引领自发地被去做出好行为呢?如果有人说,他们还是会将信心与好行为结合在一起的;若仔细检验,就可看出并非结合,不过是附加而已;仅仅是多余的附属物,无非作为一张画像中的深色背景,让画像看地来更生动一些罢了。由于宗教是生活的宗教,在于遵照信仰之理而活出好行为,所以很明显,宗教是这画像本身,而不只是个附属物;对很多人来说,它就像一匹马的尾巴,不当一回事,可随意切除。照着它们明显的含义来看以下陈述,有谁能得出其它的结论呢?请看: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痴人发梦(n.12d);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n.12e);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还有同样意图的更多内容。因此,当人往后读到:好行为必定跟随信,如果信了却没有好行为,那是假信,不是真信(n.13p,q,v),以及类似的表达,他真会关注这些说法吗?或者说,如果他想致力于这些事,真能理解吗?毫无理解的情形下从他行出的善,就像从雕像而出,当中毫无生命。不过,如果我们深入探究该教义的起源,就能看出改教领袖们显然把唯信立作原则,旨在与天主教断绝(n.21,22,23);后来他们附加上義的行为,以致看起来貌似不与圣经相抵触,起码具备宗教的外表,因而自觉完好。
541.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表他们因圣言真理的歪曲而使良善与真理的一切属灵认知远离教会,因运用于虚假而完全毁灭它们。当所论述的主题涉及那些通过圣言确认异端邪说的人时,“尾巴”就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438节);“星辰”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属灵认知(51,420节);“三分之一部分”表示全部(400,505节);“拖拉着天上星辰,把它们摔在地上”表示使它们远离教会,完全毁灭它们;它们从天上被拖下来,也就从教会被拖下来,因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从主经由天堂被引入教会之人;除了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外,没有什么东西能将真理拖下来,因为天堂与教会的真理就在圣言中,并来自圣言。
上述(537节)那些“龙”所表示的人已经毁灭了圣言的一切真理,这一事实在世上恐怕无人相信,然而它们的确已被如此毁灭了,以致一个教义真理也未存留;在灵界的神职人员当中曾就此作过调查,结果发现确实如此。我知道有几个原因,在此只说其中一个:他们声称,凡从人的意愿和判断所发出的,都不是良善;因此,仁之善或好行为因是人所行出的,所以丝毫无助于救恩,而唯信得救;而事实上,人之所以为人并与主结合所凭的,唯独是他貌似凭自己,即貌似照自己的判断出于自己的意愿行良善、信真理。如果这种能力从他那里被拿走,那么人与主并主与此人结合的一切能力同时也就被拿走了;因为这种能力是爱的相互作用,主将其赐给每一个生而为人的人,还保存在他里面,直到临终,然后直到永远。如果这种能力从人那里被拿走,圣言的一切真理与良善也就是被拿走了,以致圣言什么也不是,只是死文字和空书卷而已;因为圣言除了教导人凭仁与信,并且二者皆出于人,如同出于他自己而与主结合外,并不教导别的。
“龙”所表示的那些人(如537节所述)却破坏了结合的唯一纽带,因为他们断言:从人及其意愿和判断所发出的仁之善或好行为只不过是道德、文明和政治的行为,人凭这些行为与这个世界结合,根本没有与神、与天堂结合;这纽带被如此破坏后,圣言的教义真理就荡然无存了;如果圣言的真理被用来确认唯信得救,无需律法行为,那么它们就全被歪曲了;如果这种歪曲发展到肯定主在圣言中并没有吩咐好行为是为了人与祂自己的结合,只是为了人与这个世界的结合的地步,那么圣言的真理就被亵渎了;因为圣言就这样变得不再是一本圣书,而是一本世俗的书;这个主题,可参看本章末尾的记事。但以理书中论到公山羊的这些话表示类似事物:
公山羊用他的角将些天象和星宿摔落在地,践踏它们;他将真理抛在地上。(但以理书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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