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6

BE46.简要分析:

BE46.简要分析:拥有宗教和理智健全的哪一族哪一民不晓得并相信:上帝是独一的,作恶乃是与他相背,行善乃是与他一致;并且,尽管众善从上帝流入,但是人还是必须尽心、尽性和尽力行善;因而,宗教就在于此呢?因此,有谁看不出来,承认神性的三个位格,并声称好行为根本无助于拯救,这其实使宗教脱离教会呢?因为有人宣称,在善行中并无救恩,换句话说:信使人称义,无需好行为(n.12a,b);行为对于得救并不必要,因为得救与信并不靠好行为得保守和保持(12g,h,m,n);因此,信与好行为之间并非紧密相联。后来的确说过,好行为仍要自发地紧随着信,正如果子要从树上结出来(n.13i,n)。可是,当人知道并相信好行为根本无助于得救,并且没有人有能力为了自己的得救而做出任何好行为,有谁去行善,谁去思考这些好行为,或者说会被引领自发地被去做出好行为呢?如果有人说,他们还是会将信心与好行为结合在一起的;若仔细检验,就可看出并非结合,不过是附加而已;仅仅是多余的附属物,无非作为一张画像中的深色背景,让画像看地来更生动一些罢了。由于宗教是生活的宗教,在于遵照信仰之理而活出好行为,所以很明显,宗教是这画像本身,而不只是个附属物;对很多人来说,它就像一匹马的尾巴,不当一回事,可随意切除。照着它们明显的含义来看以下陈述,有谁能得出其它的结论呢?请看: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痴人发梦(n.12d);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n.12e);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还有同样意图的更多内容。因此,当人往后读到:好行为必定跟随信,如果信了却没有好行为,那是假信,不是真信(n.13p,q,v),以及类似的表达,他真会关注这些说法吗?或者说,如果他想致力于这些事,真能理解吗?毫无理解的情形下从他行出的善,就像从雕像而出,当中毫无生命。不过,如果我们深入探究该教义的起源,就能看出改教领袖们显然把唯信立作原则,旨在与天主教断绝(n.21,22,23);后来他们附加上義的行为,以致看起来貌似不与圣经相抵触,起码具备宗教的外表,因而自觉完好。

揭秘启示录 #414

414.“白昼的第三

414.“白昼的第三部分不发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他们里面不再有来自圣言、服务于教义和生活的任何属灵真理和属世真理。“白昼不发光”是指没有来自太阳的光;“黑夜也是这样”是指没有来自月亮和星星的光。“光”一般表示神性真理,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太阳的光”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月亮和星星的光”表示属世的神性真理,两者都来自圣言。圣言的属灵意义中的神性真理就像白天的阳光;圣言的属世意义中的神性真理则像夜间的月光和星光。圣言的属灵意义也流入它的属世意义,正如太阳及其光流入月亮,月亮则间接反射阳光。圣言的属灵意义以同样的方式光照世人,甚至光照那些在阅读属世意义上的圣言时,对属灵意义一无所知的人;但它光照属灵人,就像阳光光照眼睛;而它光照属世人,就像月光和星光光照眼睛。每个人都照着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同时照着他用来打开其理性官能的真正真理而被光照。
在以下经文中,“昼”与“夜”就具有这种含义;创世记:
神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管昼,小光管夜;又造众星。神把它们摆列在天上穹苍中,发光在地上,管理昼夜,分别明暗。(创世记1:14-19)
诗篇:
耶和华造了大光,造日头管白昼,又造月亮星宿管黑夜。(诗篇136:7-9)
又:
耶和华啊,白昼属你,黑夜也属你;亮光和日头是你所预备的。(诗篇74:16)
耶利米书:
耶和华为白昼之光赐下太阳,为黑夜之光赐下月亮和星辰的定例。(耶利米书31:35)
又:
你们若能废弃我所立白昼的约和黑夜的约,使白昼和黑夜不按时轮转,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必废弃;我若没有设立白昼和黑夜的约,立定天地的定例,我也必弃绝雅各和大卫的种。(耶利米书33:20, 21, 25, 26)
引用这些经文,是叫人们知道,所指的是这两种光变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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