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6.简要分析:拥有宗教和理智健全的哪一族哪一民不晓得并相信:上帝是独一的,作恶乃是与他相背,行善乃是与他一致;并且,尽管众善从上帝流入,但是人还是必须尽心、尽性和尽力行善;因而,宗教就在于此呢?因此,有谁看不出来,承认神性的三个位格,并声称好行为根本无助于拯救,这其实使宗教脱离教会呢?因为有人宣称,在善行中并无救恩,换句话说:信使人称义,无需好行为(n.12a,b);行为对于得救并不必要,因为得救与信并不靠好行为得保守和保持(12g,h,m,n);因此,信与好行为之间并非紧密相联。后来的确说过,好行为仍要自发地紧随着信,正如果子要从树上结出来(n.13i,n)。可是,当人知道并相信好行为根本无助于得救,并且没有人有能力为了自己的得救而做出任何好行为,有谁去行善,谁去思考这些好行为,或者说会被引领自发地被去做出好行为呢?如果有人说,他们还是会将信心与好行为结合在一起的;若仔细检验,就可看出并非结合,不过是附加而已;仅仅是多余的附属物,无非作为一张画像中的深色背景,让画像看地来更生动一些罢了。由于宗教是生活的宗教,在于遵照信仰之理而活出好行为,所以很明显,宗教是这画像本身,而不只是个附属物;对很多人来说,它就像一匹马的尾巴,不当一回事,可随意切除。照着它们明显的含义来看以下陈述,有谁能得出其它的结论呢?请看: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痴人发梦(n.12d);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n.12e);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还有同样意图的更多内容。因此,当人往后读到:好行为必定跟随信,如果信了却没有好行为,那是假信,不是真信(n.13p,q,v),以及类似的表达,他真会关注这些说法吗?或者说,如果他想致力于这些事,真能理解吗?毫无理解的情形下从他行出的善,就像从雕像而出,当中毫无生命。不过,如果我们深入探究该教义的起源,就能看出改教领袖们显然把唯信立作原则,旨在与天主教断绝(n.21,22,23);后来他们附加上義的行为,以致看起来貌似不与圣经相抵触,起码具备宗教的外表,因而自觉完好。
360.“约瑟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在那些将属于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的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约瑟”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属灵神性方面的主,在属灵意义上表示属灵国度,在属世意义上表示结实或繁殖和增多;但“约瑟”在此表示良善与真理的教义,这教义在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里的人中间。“约瑟”在此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他以西布伦支派而得名,在便雅悯支派之前,因而在它们中间;在一个系列或一组中,首先提名的支派表示属于意愿的某种爱;在它之后提名的支派表示属于理解力的智慧的某个方面或某种事物;最后提名的支派表示源于它们的某种功用或结果。因此,每个系列都是完全的。“约瑟”因表示主的属灵国度,所以在埃及成为掌权的(创世记41:38-44; 诗篇105:17-22),那里的每个细节都表示诸如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那类事物。属灵国度是主的王权,属天国度是主的祭司职分。
“约瑟”在此表示良善与真理的教义,因为他在此取代了“以法莲”,而“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智(the intellectual);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9节);教会的理智都来自取自圣言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约瑟在此之所以取代以法莲,是因为表示教会意志的约瑟的次子玛拿西,之前就被包括在了众支派当中(AR 355节)。教会的理智源于良善与真理的教义,所以在以下经文中,“约瑟”表示这理智,也表示这教义,创世记:
约瑟是多结果者之子,是泉旁多结果者;他要坐在他弓的力量里;他必被赐予上面来的天福,伏于下面的深渊之福。(创世记49:22-26)
“泉”表示圣言,“弓”表示教义(AR 299节)。申命记:
愿约瑟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天上的宝物、甘露,以及伏在下面的深渊;得日头出产的宝物,月亮所产出的宝物;得地的宝物和其中所充满的;愿它临到约瑟的头上。(申命记33:13-17)
“宝物”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教义就源于这些知识或认知。阿摩司书:
以大碗喝酒,却不为约瑟的破口悲伤的。(阿摩司书6:6)
撒迦利亚书:
我要使犹大家强盛起来,我要拯救约瑟家;他们必如勇士以法莲,他们心中快乐,好像饮了酒一样。(撒迦利亚书10:6-7)
此处“约瑟”也表示教义,“酒”表示源于良善的教义真理(AR 3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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