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6.简要分析:拥有宗教和理智健全的哪一族哪一民不晓得并相信:上帝是独一的,作恶乃是与他相背,行善乃是与他一致;并且,尽管众善从上帝流入,但是人还是必须尽心、尽性和尽力行善;因而,宗教就在于此呢?因此,有谁看不出来,承认神性的三个位格,并声称好行为根本无助于拯救,这其实使宗教脱离教会呢?因为有人宣称,在善行中并无救恩,换句话说:信使人称义,无需好行为(n.12a,b);行为对于得救并不必要,因为得救与信并不靠好行为得保守和保持(12g,h,m,n);因此,信与好行为之间并非紧密相联。后来的确说过,好行为仍要自发地紧随着信,正如果子要从树上结出来(n.13i,n)。可是,当人知道并相信好行为根本无助于得救,并且没有人有能力为了自己的得救而做出任何好行为,有谁去行善,谁去思考这些好行为,或者说会被引领自发地被去做出好行为呢?如果有人说,他们还是会将信心与好行为结合在一起的;若仔细检验,就可看出并非结合,不过是附加而已;仅仅是多余的附属物,无非作为一张画像中的深色背景,让画像看地来更生动一些罢了。由于宗教是生活的宗教,在于遵照信仰之理而活出好行为,所以很明显,宗教是这画像本身,而不只是个附属物;对很多人来说,它就像一匹马的尾巴,不当一回事,可随意切除。照着它们明显的含义来看以下陈述,有谁能得出其它的结论呢?请看: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痴人发梦(n.12d);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n.12e);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还有同样意图的更多内容。因此,当人往后读到:好行为必定跟随信,如果信了却没有好行为,那是假信,不是真信(n.13p,q,v),以及类似的表达,他真会关注这些说法吗?或者说,如果他想致力于这些事,真能理解吗?毫无理解的情形下从他行出的善,就像从雕像而出,当中毫无生命。不过,如果我们深入探究该教义的起源,就能看出改教领袖们显然把唯信立作原则,旨在与天主教断绝(n.21,22,23);后来他们附加上義的行为,以致看起来貌似不与圣经相抵触,起码具备宗教的外表,因而自觉完好。
296.所有承认并敬拜除主救主耶稣基督,即在人形式中的耶和华神自己以外的别神之人,都犯了违犯这第一诫的罪。那些说服自己相信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真实存在的人,也犯了违犯它的罪。随着他们确认这个错误,他们变得越来越属世和肉体化,最终不能从内在领悟任何神性真理;即便听到并接受它,他们仍会用谬误来玷污和掩盖它。因此,他们可以比作那些住在房子的最低层或地下室,因而听不见二楼或三楼的人交谈的人,因为他们头顶的楼板阻止了声音传到他们那里。
人的心智就像一座三层的房子,那些确认支持来自永恒的三个神的人在最低层,而那些承认并相信具有一个可见人形的一位神,祂就是主神救主的人在第二层和第三层。由于感官和肉体人是纯属世的,就其自身而言,完全是动物,与野兽的不同之处仅在于能够说话和推理,所以他就像一个生活在有各种野兽的动物园里的人,他在那里时而扮狮子,时而扮熊,时而扮老虎,时而扮豹子或狼;他甚至能扮羔羊或绵羊,但这时他心里会发笑。
纯属世人只从世界上的事物中,因而从感官谬误中想到神性真理,因为他不能将他的心智提升到它们之上。因此,他的信之教义可以比作糠秕做成的粥,他却食之如美味;或者,它就像先知以西结被吩咐用小麦、大麦、豆子、扁豆、粗麦,与人或牛的粪便混合作成的饼和烙饼(以西结书4:9等),好叫他可以代表诸如在以色列民族中间的那种教会。在对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独为神的信仰或观念上所建立并发展的教会教义也是如此。
如果这种信仰按它本来的样子呈现在眼前,谁看不出其性质的怪异?例如,如果三个人站成一排,第一个人以权杖和皇冠为标志,第二个人右手拿着一本书,即圣言,左手拿着一个溅了血的金十字架,第三个人则长着一双翅膀,单脚站立,准备飞出去行动;在这三个人上面刻着:“这三个人虽是三个神,却是一个神。”看到这样的画面,有哪个智者不会对自己说:“唉,这是什么幻觉!”但如果他看到的画面是一个神性位格,头上环绕着天堂的光线,上面刻着:这是我们的神,同时是创造者、救赎主和重生者,因而是救主,那么他就不会说这种话了。难道这位智者不会亲吻这幅画,把它揣在怀里带回家,并且一看到它,他自己的心智,以及他妻儿和仆人的心智就欢喜快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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