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6.简要分析:拥有宗教和理智健全的哪一族哪一民不晓得并相信:上帝是独一的,作恶乃是与他相背,行善乃是与他一致;并且,尽管众善从上帝流入,但是人还是必须尽心、尽性和尽力行善;因而,宗教就在于此呢?因此,有谁看不出来,承认神性的三个位格,并声称好行为根本无助于拯救,这其实使宗教脱离教会呢?因为有人宣称,在善行中并无救恩,换句话说:信使人称义,无需好行为(n.12a,b);行为对于得救并不必要,因为得救与信并不靠好行为得保守和保持(12g,h,m,n);因此,信与好行为之间并非紧密相联。后来的确说过,好行为仍要自发地紧随着信,正如果子要从树上结出来(n.13i,n)。可是,当人知道并相信好行为根本无助于得救,并且没有人有能力为了自己的得救而做出任何好行为,有谁去行善,谁去思考这些好行为,或者说会被引领自发地被去做出好行为呢?如果有人说,他们还是会将信心与好行为结合在一起的;若仔细检验,就可看出并非结合,不过是附加而已;仅仅是多余的附属物,无非作为一张画像中的深色背景,让画像看地来更生动一些罢了。由于宗教是生活的宗教,在于遵照信仰之理而活出好行为,所以很明显,宗教是这画像本身,而不只是个附属物;对很多人来说,它就像一匹马的尾巴,不当一回事,可随意切除。照着它们明显的含义来看以下陈述,有谁能得出其它的结论呢?请看: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痴人发梦(n.12d);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n.12e);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还有同样意图的更多内容。因此,当人往后读到:好行为必定跟随信,如果信了却没有好行为,那是假信,不是真信(n.13p,q,v),以及类似的表达,他真会关注这些说法吗?或者说,如果他想致力于这些事,真能理解吗?毫无理解的情形下从他行出的善,就像从雕像而出,当中毫无生命。不过,如果我们深入探究该教义的起源,就能看出改教领袖们显然把唯信立作原则,旨在与天主教断绝(n.21,22,23);后来他们附加上義的行为,以致看起来貌似不与圣经相抵触,起码具备宗教的外表,因而自觉完好。
救 赎
114.在教会,众所周知,有两个职分属于主,即:祭司职分和君王职分;但由于很少有人知道每种职分是由什么组成的,所以现在要解释一下。主以其祭司职分而被称为耶稣,以其君王职分而被称为基督。在圣言中,祂以其祭司职分也被称为耶和华和主,以其君王职分也被称为神和以色列的圣者,以及王。这两个职分就像爱和智慧,或也可说,良善和真理一样彼此不同。因此,凡主出于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所做或所履行的,都是出于其祭司职分来做或履行的;而凡祂出于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所做或所履行的,都是出于其君王职分来做或履行的。此外,在圣言中,祭司和神职(priesthood)表示神性良善;而君王和王权表示神性真理;在以色列教会,这两者由祭司和君王来代表。救赎属于这两个职分;下文将说明,救赎的哪个部分属于这个职分,哪个部分属于那个职分。为了清楚看到这个主题的细节,解释将被分为以下标题或章节:
(1)救赎本身就是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的秩序,并通过这种方式预备一个新的属灵教会。
(2)没有这种救赎,没有人能得救,天使也不能继续处于完好的状态。
(3)这样,主不仅救赎了世人,也救赎了天使。
(4)救赎是纯神性的作为。
(5)除非通过神道成肉身,否则这种救赎本身无法实现。
(6)十字架受难是主作为最伟大的先知所忍受的最后试探,也是荣耀祂的人身,即把它与父的神性合一的手段;但它不是救赎。
(7)认为十字架受难是救赎本身,是教会的根本错误;这个错误,连同关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经将整个教会败坏到这种程度:它里面没有留下任何属灵事物。
现逐一解释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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