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6

BE46.简要分析:

BE46.简要分析:拥有宗教和理智健全的哪一族哪一民不晓得并相信:上帝是独一的,作恶乃是与他相背,行善乃是与他一致;并且,尽管众善从上帝流入,但是人还是必须尽心、尽性和尽力行善;因而,宗教就在于此呢?因此,有谁看不出来,承认神性的三个位格,并声称好行为根本无助于拯救,这其实使宗教脱离教会呢?因为有人宣称,在善行中并无救恩,换句话说:信使人称义,无需好行为(n.12a,b);行为对于得救并不必要,因为得救与信并不靠好行为得保守和保持(12g,h,m,n);因此,信与好行为之间并非紧密相联。后来的确说过,好行为仍要自发地紧随着信,正如果子要从树上结出来(n.13i,n)。可是,当人知道并相信好行为根本无助于得救,并且没有人有能力为了自己的得救而做出任何好行为,有谁去行善,谁去思考这些好行为,或者说会被引领自发地被去做出好行为呢?如果有人说,他们还是会将信心与好行为结合在一起的;若仔细检验,就可看出并非结合,不过是附加而已;仅仅是多余的附属物,无非作为一张画像中的深色背景,让画像看地来更生动一些罢了。由于宗教是生活的宗教,在于遵照信仰之理而活出好行为,所以很明显,宗教是这画像本身,而不只是个附属物;对很多人来说,它就像一匹马的尾巴,不当一回事,可随意切除。照着它们明显的含义来看以下陈述,有谁能得出其它的结论呢?请看: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痴人发梦(n.12d);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n.12e);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还有同样意图的更多内容。因此,当人往后读到:好行为必定跟随信,如果信了却没有好行为,那是假信,不是真信(n.13p,q,v),以及类似的表达,他真会关注这些说法吗?或者说,如果他想致力于这些事,真能理解吗?毫无理解的情形下从他行出的善,就像从雕像而出,当中毫无生命。不过,如果我们深入探究该教义的起源,就能看出改教领袖们显然把唯信立作原则,旨在与天主教断绝(n.21,22,23);后来他们附加上義的行为,以致看起来貌似不与圣经相抵触,起码具备宗教的外表,因而自觉完好。

圣治 #329

329.⑷这意味着所

329.⑷这意味着所有人都预定上天堂,没有人预定下地狱。主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灵人自动投入地狱,这一点在1758年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一书(545-550节)已经说明。凡邪恶和不敬虔的人死后都如此行,世上的邪恶和不敬虔的人也一样,唯一区别在于:只要还在世上,他们仍能被改造,能接受并吸收得救的方法,但离世后就不能了。得救的方法涉及这两点:必须避开邪恶,因为它们违背十诫中的神性律法;必须承认有一位神。人人都能做到这两点,只要他不爱邪恶。主不断向他的意愿注入能使他避开邪恶的能力,向他的理解力注入能使他思想有一位神的能力。然而,若不做那件事,没有人能做这件事,因为这两件事是连在一起的,就像十诫的两块石版一样,其中一块涉及主,一块涉及人。主从祂的石版光照每个人,并赋予他能力;但人只有做到他石版上所吩咐的事,才接受到这种能力和光照。在此之前,这两块石版看上去就像一个躺在另一个上面,并被封印封住;但随着人做到他石版上所吩咐的事,它们就被启封并打开。

如今十诫不就像只在孩子和青少年手中打开的小密封书或小册子吗?对成年人说,他们不可以做某事,因为这违反十诫,谁会听呢?但如果你说,他们不可以做某事,因为这违反神性律法,他们或许会听。然而,十诫却是神性律法本身。我曾在灵界对几个人做过一个试验,当我提到十诫或教义问答时,他们都轻蔑地弃绝之。这是因为十诫的第二块石版,就是人的石版教导说,必须避开邪恶;如果人不避开它们,无论是因为他不敬虔,还是因为他的宗教信条声称行为无助于救恩,唯独信可以,那么他一听见有人提到十诫或教义问答,就会带有某种程度的轻蔑,仿佛听见的是一本对孩子们不再有用的儿童书。

提及这一切是为了清楚说明,凡想要得救的人都不会不知道得救的方法,或缺乏得救的能力。由此可知,所有人都被预定上天堂,没有人被预定下地狱。然而,由于有些人信仰与救赎相反的预定论,也就是诅咒,并且这种信仰极其有害,无法被驱散,除非理性看见它的愚蠢和残忍,所以必须按下列顺序来认真考虑:

①除了去天堂,任何预定都违背神性之爱及其无限。

②除了去天堂,任何预定都违背神性智慧及其无限。

③只有那些生在教会的人才能得救是一种愚蠢疯狂的异端邪说。

④人类当中有人因预定而受到诅咒,这是一种残忍的异端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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