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6

BE46.简要分析:

BE46.简要分析:拥有宗教和理智健全的哪一族哪一民不晓得并相信:上帝是独一的,作恶乃是与他相背,行善乃是与他一致;并且,尽管众善从上帝流入,但是人还是必须尽心、尽性和尽力行善;因而,宗教就在于此呢?因此,有谁看不出来,承认神性的三个位格,并声称好行为根本无助于拯救,这其实使宗教脱离教会呢?因为有人宣称,在善行中并无救恩,换句话说:信使人称义,无需好行为(n.12a,b);行为对于得救并不必要,因为得救与信并不靠好行为得保守和保持(12g,h,m,n);因此,信与好行为之间并非紧密相联。后来的确说过,好行为仍要自发地紧随着信,正如果子要从树上结出来(n.13i,n)。可是,当人知道并相信好行为根本无助于得救,并且没有人有能力为了自己的得救而做出任何好行为,有谁去行善,谁去思考这些好行为,或者说会被引领自发地被去做出好行为呢?如果有人说,他们还是会将信心与好行为结合在一起的;若仔细检验,就可看出并非结合,不过是附加而已;仅仅是多余的附属物,无非作为一张画像中的深色背景,让画像看地来更生动一些罢了。由于宗教是生活的宗教,在于遵照信仰之理而活出好行为,所以很明显,宗教是这画像本身,而不只是个附属物;对很多人来说,它就像一匹马的尾巴,不当一回事,可随意切除。照着它们明显的含义来看以下陈述,有谁能得出其它的结论呢?请看: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痴人发梦(n.12d);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n.12e);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还有同样意图的更多内容。因此,当人往后读到:好行为必定跟随信,如果信了却没有好行为,那是假信,不是真信(n.13p,q,v),以及类似的表达,他真会关注这些说法吗?或者说,如果他想致力于这些事,真能理解吗?毫无理解的情形下从他行出的善,就像从雕像而出,当中毫无生命。不过,如果我们深入探究该教义的起源,就能看出改教领袖们显然把唯信立作原则,旨在与天主教断绝(n.21,22,23);后来他们附加上義的行为,以致看起来貌似不与圣经相抵触,起码具备宗教的外表,因而自觉完好。

圣治 #254

254.①当看到各人

254.①当看到各人民的宗教活动时,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会确认反对圣治。有些人完全不知道神,有些人拜太阳和月亮,有些人拜偶像和雕像。那些从这些事提取论据反对圣治的人不知道天堂的奥秘,这些奥秘多到数不清,但人们几乎一个也没参透。其中一个就是:人不是从天堂直接被教导的,而是间接被教导的(参看154-174节)。由于人是间接被教导的,并且福音不可能通过传教士到达全世界所有人那里,而宗教却能以各种方式甚至传到世界上遥远角落的民族那里,所以这一切通过圣治实现。因为没有人从自己获得宗教信仰,只能通过其他人;他从其他人那里获知(其他人要么直接从圣言,要么再通过其他人的传播获知),有一位神,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命,若要获得幸福,我们必须敬拜神。

宗教信仰从古圣言,后来从以色列人的圣言传遍世界(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1-103节);没有圣言,没有人会认识神,知道天堂和地狱,以及死后的生命,更不知道主(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14-118节)。一旦一个宗教在一个民族中扎下根来,主就会通过该宗教的戒律和信条引导这个民族。此外,主确保每个宗教里面都有像十诫那样的戒律;如:必须敬拜神,不可亵渎神的名,要守圣日,尊敬父母,不可杀人、通奸、偷盗或作假见证。视这些戒律为神性,并出于一种宗教动机而照之生活的民族就会得救,如刚才所述(253节)。此外,远离基督教界的大多数民族不是把这些视为世间法律,而是视为神性律法,并守之为圣。人通过照这些戒律生活而得救,这一点可见于取自十诫的《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全文。

另一个天堂奥秘是:在主眼里,天使天堂如同一个人,其灵魂和生命就是主;这神性人是一个处于完整形式的人,不仅在外在部位和器官方面是这样一个人,而且在大量内在部位和器官,甚至在皮肤、膜、软骨和骨头方面也是这样一个人。只是这个人里面的所有组成部分都不是物质的,而是属灵的;主规定,那些无法得闻福音,只拥有某种宗教的人也能在这个神性人,也就是天堂里面占据一席之地,他们构成那些被称为皮肤、膜、软骨和骨头的部位,并且和其他人一样充满天堂的喜乐。至于他们的喜乐是像最高层天堂天使的,还是像最低层天堂天使的,则无所谓,因为凡进入天堂的人都会达到其内心喜乐的顶点;再大的喜乐他承受不住,因为他会因此窒息而死。

这就像一个农民和一个国王。当一个农民穿上崭新的纯羊毛衣服,坐在摆有猪肉、一块牛肉、奶酪、啤酒和普通葡萄酒的席前时,他可能会获得最高的喜乐;但他若像一个国王那样穿上镶金绣银的紫色丝袍,面对一桌山珍海味、美酒佳肴,就会感到非常不舒服。由此可见,末后的和首先的,在自己层级上的所有人都有天堂的幸福。那些在基督教界之外的人也有这种幸福,只要他们避恶如反对神的罪,因为邪恶违背他们的宗教信仰。

也有少数人完全不知道神。这些人若过着一种道德的生活,死后就会被天使教导,并接受其道德生活中的某种属灵之物,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16节)。那些拜太阳和月亮,相信神就在那里的人也一样。他们不知道别的,所以这不算他们有罪;因为主说:

你们若瞎了眼(也就是你们若不知道),就没有罪了。(约翰福音9:41)

但有许多人,甚至在基督教界,拜偶像和雕像。这实际上是偶像崇拜,不过,并非所有人都是。因为对有些人来说,雕像是用来唤醒关于神的思维的手段;因为正是来自天堂的流注使得那些承认神的人想要看见祂;他们当中有些人因不能像内在属灵人那样将自己的心智提升到感官层之上,于是就用一个雕像或形像来唤醒自己的思维。那些如此行,但并未将雕像本身当作神来敬拜的人,若出于一种宗教动机照十诫的律法生活,就会得救。

由此清楚可知,主因渴望拯救所有人,所以确保凡生活良善的人,都能在天堂拥有某个地方。在主眼里,天堂就像一个人,因此天堂对应于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还有一些人相当于皮肤、膜、软骨和骨头;对此,可参看1758年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9-102节),《属天的奥秘》(5552-5569节),以及本书(201-2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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