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6

BE46.简要分析:

BE46.简要分析:拥有宗教和理智健全的哪一族哪一民不晓得并相信:上帝是独一的,作恶乃是与他相背,行善乃是与他一致;并且,尽管众善从上帝流入,但是人还是必须尽心、尽性和尽力行善;因而,宗教就在于此呢?因此,有谁看不出来,承认神性的三个位格,并声称好行为根本无助于拯救,这其实使宗教脱离教会呢?因为有人宣称,在善行中并无救恩,换句话说:信使人称义,无需好行为(n.12a,b);行为对于得救并不必要,因为得救与信并不靠好行为得保守和保持(12g,h,m,n);因此,信与好行为之间并非紧密相联。后来的确说过,好行为仍要自发地紧随着信,正如果子要从树上结出来(n.13i,n)。可是,当人知道并相信好行为根本无助于得救,并且没有人有能力为了自己的得救而做出任何好行为,有谁去行善,谁去思考这些好行为,或者说会被引领自发地被去做出好行为呢?如果有人说,他们还是会将信心与好行为结合在一起的;若仔细检验,就可看出并非结合,不过是附加而已;仅仅是多余的附属物,无非作为一张画像中的深色背景,让画像看地来更生动一些罢了。由于宗教是生活的宗教,在于遵照信仰之理而活出好行为,所以很明显,宗教是这画像本身,而不只是个附属物;对很多人来说,它就像一匹马的尾巴,不当一回事,可随意切除。照着它们明显的含义来看以下陈述,有谁能得出其它的结论呢?请看: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痴人发梦(n.12d);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n.12e);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还有同样意图的更多内容。因此,当人往后读到:好行为必定跟随信,如果信了却没有好行为,那是假信,不是真信(n.13p,q,v),以及类似的表达,他真会关注这些说法吗?或者说,如果他想致力于这些事,真能理解吗?毫无理解的情形下从他行出的善,就像从雕像而出,当中毫无生命。不过,如果我们深入探究该教义的起源,就能看出改教领袖们显然把唯信立作原则,旨在与天主教断绝(n.21,22,23);后来他们附加上義的行为,以致看起来貌似不与圣经相抵触,起码具备宗教的外表,因而自觉完好。

圣治 #175

第9章 这是圣治的一

第9章 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不可觉察或感受圣治运作的任何事,但仍要知道并承认它

175.不信神意的属世人,或说唯物主义者私下里会想:“当坏人晋升高位时,当他们的努力获得的回报比好人更多时,当不信神意的人在许多方面比信的人更成功时,神意算什么呢?无信和不敬虔的人不仅能对有信和敬虔的人造成伤害、损失、不幸,有时甚至用恶毒的阴谋杀害他们。”所以他最终认为:“我凭自己的亲身经历难道不能如在白昼那样清楚看到,只要我们巧妙地使诡计显得诚实和公义,这些诡计就会击败诚实和公义吗?除了在其中看不见神意的一丝痕迹的必需品,结果和机遇外,还剩下什么呢?必需品不是属于自然界吗?结果不是来自属世或文明秩序的原因吗?机遇不是要么来自未知原因,要么根本没有原因吗?”属世人或唯物主义者就是这样思考的,他将一切都归于自然界,丝毫不归于神;因为不将任何东西归于神的人,也不会将任何东西归于圣治;毕竟,神和神意或圣治构成一体,是不可分割的。

但属灵人心里的想法或说法却不同,尽管他在思维上对圣治的运作没有感知,或没有亲眼看见它,但仍知道并承认它。由于前面提到的表象和随之而来的谬见或幻觉使理解力变瞎,而理解力无法获得任何视觉,除非使它变瞎的谬见或幻觉和蒙蔽它的虚假被驱散,又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天生就具有驱散虚假能力的真理实现,所以我需要披露这些真理,为清楚起见,现按下列顺序来披露:

⑴人若觉察并感受到圣治的运作,就不会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他会觉得没有什么东西是真正属于他的或来自他自己。如果他知道将来的事,情况也是这样。

⑵人若清楚看见圣治,就会干扰它行进的秩序和进程,败坏并毁掉它。

⑶人若清楚看见圣治,就要么否认神,要么把自己当成神。

⑷人被允许从背后,而不是面对面看见圣治;并且是在一种属灵状态下,而非一种属世状态下看见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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