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6

BE46.简要分析:

BE46.简要分析:拥有宗教和理智健全的哪一族哪一民不晓得并相信:上帝是独一的,作恶乃是与他相背,行善乃是与他一致;并且,尽管众善从上帝流入,但是人还是必须尽心、尽性和尽力行善;因而,宗教就在于此呢?因此,有谁看不出来,承认神性的三个位格,并声称好行为根本无助于拯救,这其实使宗教脱离教会呢?因为有人宣称,在善行中并无救恩,换句话说:信使人称义,无需好行为(n.12a,b);行为对于得救并不必要,因为得救与信并不靠好行为得保守和保持(12g,h,m,n);因此,信与好行为之间并非紧密相联。后来的确说过,好行为仍要自发地紧随着信,正如果子要从树上结出来(n.13i,n)。可是,当人知道并相信好行为根本无助于得救,并且没有人有能力为了自己的得救而做出任何好行为,有谁去行善,谁去思考这些好行为,或者说会被引领自发地被去做出好行为呢?如果有人说,他们还是会将信心与好行为结合在一起的;若仔细检验,就可看出并非结合,不过是附加而已;仅仅是多余的附属物,无非作为一张画像中的深色背景,让画像看地来更生动一些罢了。由于宗教是生活的宗教,在于遵照信仰之理而活出好行为,所以很明显,宗教是这画像本身,而不只是个附属物;对很多人来说,它就像一匹马的尾巴,不当一回事,可随意切除。照着它们明显的含义来看以下陈述,有谁能得出其它的结论呢?请看: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痴人发梦(n.12d);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n.12e);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还有同样意图的更多内容。因此,当人往后读到:好行为必定跟随信,如果信了却没有好行为,那是假信,不是真信(n.13p,q,v),以及类似的表达,他真会关注这些说法吗?或者说,如果他想致力于这些事,真能理解吗?毫无理解的情形下从他行出的善,就像从雕像而出,当中毫无生命。不过,如果我们深入探究该教义的起源,就能看出改教领袖们显然把唯信立作原则,旨在与天主教断绝(n.21,22,23);后来他们附加上義的行为,以致看起来貌似不与圣经相抵触,起码具备宗教的外表,因而自觉完好。

属天的奥秘 #8321

8321.“等候你的

8321.“等候你的百姓过去”表因此无需冒着侵扰的危险,凡能接受良善之真理和真理之良善的人都会得救。这从“过去”的含义清楚可知,“过去”是指无需冒着侵扰的危险就会得救;因为当那些沉浸于邪恶所生的虚假,并进行侵扰的人被投入地狱离开时,再没有人通过注入虚假和邪恶来进行阻挠,并由此阻止接受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这些就是此处“过去”所表示的事;因为只要恶人没有被投入地狱,几乎没有人能“过去”,也就是得救。那时,恶人在那些正进入来世的人当中不断激起邪恶和虚假,由此使他们远离良善和真理。因此,为叫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的人能从这些邪恶的侵扰者当中得到释放,主降临世间;在世时,祂通过不断让自己遭受祂在其中不断得胜的试探而征服所有这样的灵人,后来通过祂的出现把他们投入地狱。在地狱,他们因痴迷于自己的邪恶和虚假而永远受到束缚。
此处“百姓”表示那些能接受良善之真理和真理之良善的人;因为“百姓或人民”一般表示那些处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人(1259, 1260, 3295, 3581, 4619节);在此表示以色列人,也就是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或也可说,那些处于良善之真理和真理之良善的人(7957, 8234节)。之所以说“能接受良善之真理和真理之良善”,是因为除了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外,没有人拥有这种能力;这种生活赋予他们这种能力。那些以为无仁之信能赋予这种品质的人大错特错了!因为无仁之信是刚硬、抗拒的,弃绝从主所流入的一切;而仁和信一起是顺从、柔软的,接受从主所流入的东西。正因如此,赋予这种能力的是仁,而非无仁之信。仁因赋予这种能力,故也是那带来救恩的;因为那些得救的人不是靠始于他们自己的仁,而是靠来自主的仁,因而靠接受仁的能力而得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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