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4.简要分析:以上是新教会信仰的简单形式。在附录中将作更进一步阐释,并且将在(关于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主要著作中论及主上帝我们的拯救者以及在他里面的三一、对上帝和对邻舍的爱、信及其与两种爱的联合、以及照那里的次序涉及的其它相关内容中作更充分地说明。不过,有必要在此对该信仰的简单形式作一定程度的解释。关于第一点,也就是“有独一上帝,神性之‘三’在这‘一’位上帝之中,这一位上帝就是主耶稣基督”,可通过下文的概括来说明。上帝是独一的,他的本质不可见,有神性的三一,这些是既定的和不变的真理;因此,由于上帝是独一的,他的本质不可见,于是得出:上帝是一位(onePerson,一个身位或位格);并且,当他是一位时,“三”在那“一”位之中。至于这一位就是主耶稣基督,可从以下内容看出:他由父上帝受孕(路加福音1:34,35)。因而就他的灵魂和生命本身而言,他是上帝。因此,正如他自己所说:父与他为一(约翰福音10:30),他在父里面,父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10,11);认识他也就认识父,看见他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7,9);除了在父怀里的独生子,从来没有人看见父(约翰福音1:18);父的一切都是他的(约翰福音3:35,16:15);他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他,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结果,由于他在他里面,所以他自己也是他。并且,照着保罗书信所言,神性的一切丰盛都有形有体信在他里面(歌罗西书2:9);先知书上还说,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他名称为上帝和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经上还说他有权柄掌管所有人(约翰福音17:2);他有天上地上一切权柄(马太福音28:18)。于是可知,他是天和地的上帝。第二点,得救之信在于对他的信仰,可从以下得知:耶稣说,信他的人要活过来,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父的旨意是要使每一个看见了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独一的儿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5,1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而且上帝的愤怒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至于余下的三点,也就是:诸罪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且来自魔鬼;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上帝且来自上帝;避恶与行善之举应当由人仿佛靠自己行出来,不过务当相信这些举动来自主,是主与他同在并借着他行出来的;不需要在此解释,因为整本圣经从头到尾都可以证明这些,总而言之,无非教导避免作恶,努力行善,信靠主上帝。此外,倘若离了这三点,也就不是属于任何宗教了,因为宗教是生活的宗教;而生活就是避恶和行善,除非仿佛凭自己来主动这么做,人就无法行善和避恶了。如果把这三样从教会拿走了,那么圣经连同宗教也一样同时被除去,教会也就不成教会了。关于新教会的信仰,在后文(n.116,117)将从总体和具体两方面进一步详述;并且,所有这方面内容都将在(关于各教义的)著作本身展开说明。
845.启20:4.“我又看见几个宝座,他们坐在上面,并有审判权赐给他们”表示所有人受审判所依照的圣言真理被打开,然后那些被主隐藏的人从低地被提上来,免得他们被那龙及其兽迷惑。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他们所坐的“宝座”不是表示宝座,而是表示依照圣言真理的审判;在天上所看到的“宝座”代表审判(可参看AR 229节)。二十四长老所坐,以及“十二使徒”将要坐的“宝座”并非表示别的,所有人都照着圣言的真理受审判(也可参看AR 233节)。由此明显可知,“有审判权赐给他们”表示审判权被赐给圣言的真理。
所指的,之所以是那些被主从低地提入天堂,在此期间被隐藏在低地,免得被龙及其兽迷惑的人,是因为这话论及“被斧头斩首之人的灵魂”和后面提到的“死人”;不是对他们自己来说,他们是死的,而是对其他人来说,他们是死的。他们被隐藏的地方被称为低地,低地就在地狱之上、灵人界之下;在低地,他们通过与天堂相通并与主结合而处于安全状态。这样的地方有很多,他们在那里彼此快乐生活,敬拜主,对地狱一无所知。最后的审判之后,那里的人有时被主提入天堂,当他们被提时,龙所指的那些人就会被移除。我经常被恩准看到他们被提上去,并与天上的天使相伴。这就是圣言中“坟墓开了”和“死人复活”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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