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4

BE44.简要分析:

BE44.简要分析:以上是新教会信仰的简单形式。在附录中将作更进一步阐释,并且将在(关于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主要著作中论及主上帝我们的拯救者以及在他里面的三一、对上帝和对邻舍的爱、信及其与两种爱的联合、以及照那里的次序涉及的其它相关内容中作更充分地说明。不过,有必要在此对该信仰的简单形式作一定程度的解释。关于第一点,也就是“有独一上帝,神性之‘三’在这‘一’位上帝之中,这一位上帝就是主耶稣基督”,可通过下文的概括来说明。上帝是独一的,他的本质不可见,有神性的三一,这些是既定的和不变的真理;因此,由于上帝是独一的,他的本质不可见,于是得出:上帝是一位(onePerson,一个身位或位格);并且,当他是一位时,“三”在那“一”位之中。至于这一位就是主耶稣基督,可从以下内容看出:他由父上帝受孕(路加福音1:34,35)。因而就他的灵魂和生命本身而言,他是上帝。因此,正如他自己所说:父与他为一(约翰福音10:30),他在父里面,父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10,11);认识他也就认识父,看见他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7,9);除了在父怀里的独生子,从来没有人看见父(约翰福音1:18);父的一切都是他的(约翰福音3:35,16:15);他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他,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结果,由于他在他里面,所以他自己也是他。并且,照着保罗书信所言,神性的一切丰盛都有形有体信在他里面(歌罗西书2:9);先知书上还说,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他名称为上帝和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经上还说他有权柄掌管所有人(约翰福音17:2);他有天上地上一切权柄(马太福音28:18)。于是可知,他是天和地的上帝。第二点,得救之信在于对他的信仰,可从以下得知:耶稣说,信他的人要活过来,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父的旨意是要使每一个看见了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独一的儿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5,1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而且上帝的愤怒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至于余下的三点,也就是:诸罪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且来自魔鬼;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上帝且来自上帝;避恶与行善之举应当由人仿佛靠自己行出来,不过务当相信这些举动来自主,是主与他同在并借着他行出来的;不需要在此解释,因为整本圣经从头到尾都可以证明这些,总而言之,无非教导避免作恶,努力行善,信靠主上帝。此外,倘若离了这三点,也就不是属于任何宗教了,因为宗教是生活的宗教;而生活就是避恶和行善,除非仿佛凭自己来主动这么做,人就无法行善和避恶了。如果把这三样从教会拿走了,那么圣经连同宗教也一样同时被除去,教会也就不成教会了。关于新教会的信仰,在后文(n.116,117)将从总体和具体两方面进一步详述;并且,所有这方面内容都将在(关于各教义的)著作本身展开说明。

揭秘启示录 #490

490.启11:3.

490.启11:3.“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表那些发自内心坦白并承认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之人,他们凭遵行十诫的生活而与祂结合。“两个见证人”在此之所以表示这些人,是因为这两点是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第一个基本要素,即主是天地之神,并且祂的人身就是神性的,是一个“见证”,所以他们是发自内心坦白并承认它的“见证人”;这一点从相关章节(6,846节),同样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我和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因为预言中的灵意乃是为耶稣作见证。(启示录19:10)
米迦勒的使者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龙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 12:11, 17)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之道被斧头所斩者的灵魂。(启示录20:4)
他们就是那些承认主的人。这被称为“为耶稣作见证”,因为主通过祂的圣言,因而通过祂自己见证它;祂由此被称为“诚信真实见证的”(启示录1:5 ;3:14)。并且祂说:
我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是真的;因为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还有: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圣灵来的时候,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或真理的圣灵,也就是圣灵,是发出的神性,这神性就是主自己;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46-54节)。由于主自己是见证人,所以那些如约翰那样通过主见证这一点的人也由“见证人”来表示:
耶稣说,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不接受从人而来的见证。(约翰福音5:33,34)
约翰来是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那与神同在且就是神的圣言是真光。(约翰福音1:1,2,14,34)
新教会的第二个基本要素,就是凭遵行十诫的生活而与主的结合,又是一个“见证”;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即十诫被称为“法版”(the Testimony,即见证),如以下经文:
必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摩西把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在法版之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
把各支派的杖存在这法版前。(民数记17:4)
还有其它地方(如出埃及记25:22;31:7,18;32:15;诗篇78:5;132:12)。
关于凭遵行十诫的生活而与主的结合,有必要在此说明一下。刻有这些诫命的石版有两块,一块为主,一块为人。第一块石版教导:不可拜多神,只可拜一位;第二块石版则教导:不可作恶;因此,当拜一位神并且不作恶时,结合就产生了;因为人在多大程度上停止邪恶,也就是做出悔改的行为,就在多大程度上为神所接受,并通过神行善。那谁是这一位神呢?在三个位格中的三位一体,或三一神不是那一位神;而是三位一体或三一以一个位格在里面的祂是那一位神,这神就是主。无论怎样纠缠于这些观念,你永远也无法清楚明白神是一,除非祂也是一个位格。这是整部圣言所教导的事实,无论旧约的预言圣言,还是新约的使徒圣言;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很明显地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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