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4

BE44.简要分析:

BE44.简要分析:以上是新教会信仰的简单形式。在附录中将作更进一步阐释,并且将在(关于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主要著作中论及主上帝我们的拯救者以及在他里面的三一、对上帝和对邻舍的爱、信及其与两种爱的联合、以及照那里的次序涉及的其它相关内容中作更充分地说明。不过,有必要在此对该信仰的简单形式作一定程度的解释。关于第一点,也就是“有独一上帝,神性之‘三’在这‘一’位上帝之中,这一位上帝就是主耶稣基督”,可通过下文的概括来说明。上帝是独一的,他的本质不可见,有神性的三一,这些是既定的和不变的真理;因此,由于上帝是独一的,他的本质不可见,于是得出:上帝是一位(onePerson,一个身位或位格);并且,当他是一位时,“三”在那“一”位之中。至于这一位就是主耶稣基督,可从以下内容看出:他由父上帝受孕(路加福音1:34,35)。因而就他的灵魂和生命本身而言,他是上帝。因此,正如他自己所说:父与他为一(约翰福音10:30),他在父里面,父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10,11);认识他也就认识父,看见他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7,9);除了在父怀里的独生子,从来没有人看见父(约翰福音1:18);父的一切都是他的(约翰福音3:35,16:15);他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他,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结果,由于他在他里面,所以他自己也是他。并且,照着保罗书信所言,神性的一切丰盛都有形有体信在他里面(歌罗西书2:9);先知书上还说,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他名称为上帝和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经上还说他有权柄掌管所有人(约翰福音17:2);他有天上地上一切权柄(马太福音28:18)。于是可知,他是天和地的上帝。第二点,得救之信在于对他的信仰,可从以下得知:耶稣说,信他的人要活过来,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父的旨意是要使每一个看见了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独一的儿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5,1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而且上帝的愤怒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至于余下的三点,也就是:诸罪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且来自魔鬼;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上帝且来自上帝;避恶与行善之举应当由人仿佛靠自己行出来,不过务当相信这些举动来自主,是主与他同在并借着他行出来的;不需要在此解释,因为整本圣经从头到尾都可以证明这些,总而言之,无非教导避免作恶,努力行善,信靠主上帝。此外,倘若离了这三点,也就不是属于任何宗教了,因为宗教是生活的宗教;而生活就是避恶和行善,除非仿佛凭自己来主动这么做,人就无法行善和避恶了。如果把这三样从教会拿走了,那么圣经连同宗教也一样同时被除去,教会也就不成教会了。关于新教会的信仰,在后文(n.116,117)将从总体和具体两方面进一步详述;并且,所有这方面内容都将在(关于各教义的)著作本身展开说明。

揭秘启示录 #427

427.启9:5.“

427.启9:5.“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只可折磨他们五个月”表示由于主的圣治,他们不能从那些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那里夺走理解并意愿真理和良善的官能,他们只能造成短时间的麻痹。“有话赐给它们”表示这是由于主的圣治,如前所述;“不许杀死他们”表示不能从那些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那里夺走理解并意愿真理和良善的官能,因为当这种官能被夺去时,人就被属灵地杀死了。“折磨他们五个月”表示造成短时间的麻痹;“五”表示一点,或短时间;“折磨”表示造成麻痹,因为这就是“蝎子”所表示的(AR 425节);“就像蝎子的折磨一样”,如下文所述(AR 428节)。理解并意愿真理的官能,或理性和自由不能从人那里被夺走,这一点在《圣治》(73, 74, 82-86, 92-99, 138-149, 322节)已经充分说明。
“五个月”表示一点,或短时间,这是因为“五”表示这一点;事实上,时间,无论是小时、天、周、月,还是年,并非表示时间,而是表示状态;数字则确定了该状态的品质(AR 4, 10, 348, 947节)。“五”表示某种事物,也表示一点,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五人叱喝,一千人必逃跑。(以赛亚书30:17)
利未记:
五个人要追赶一百人。(利未记26:8)
马太福音:
耶稣说,天国好比十个童女,其中有五个是谨慎的,五个是愚拙的。(马太福音25:1-2)
“十个童女”表示教会中的所有人;“五”表示他们中的某个部分或一些人。在以下比喻中,“十”和“五”所表相同:
交给仆人他连得去做生意,一个用他的他连得赚了十他连得,另一个赚了五他连得。(路加福音19:13-20)
“十他连得”表示大量,“五他连得”表示一点。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7:6; 19:18-19; 马太福音14: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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