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4

BE44.简要分析:

BE44.简要分析:以上是新教会信仰的简单形式。在附录中将作更进一步阐释,并且将在(关于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主要著作中论及主上帝我们的拯救者以及在他里面的三一、对上帝和对邻舍的爱、信及其与两种爱的联合、以及照那里的次序涉及的其它相关内容中作更充分地说明。不过,有必要在此对该信仰的简单形式作一定程度的解释。关于第一点,也就是“有独一上帝,神性之‘三’在这‘一’位上帝之中,这一位上帝就是主耶稣基督”,可通过下文的概括来说明。上帝是独一的,他的本质不可见,有神性的三一,这些是既定的和不变的真理;因此,由于上帝是独一的,他的本质不可见,于是得出:上帝是一位(onePerson,一个身位或位格);并且,当他是一位时,“三”在那“一”位之中。至于这一位就是主耶稣基督,可从以下内容看出:他由父上帝受孕(路加福音1:34,35)。因而就他的灵魂和生命本身而言,他是上帝。因此,正如他自己所说:父与他为一(约翰福音10:30),他在父里面,父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10,11);认识他也就认识父,看见他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7,9);除了在父怀里的独生子,从来没有人看见父(约翰福音1:18);父的一切都是他的(约翰福音3:35,16:15);他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他,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结果,由于他在他里面,所以他自己也是他。并且,照着保罗书信所言,神性的一切丰盛都有形有体信在他里面(歌罗西书2:9);先知书上还说,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他名称为上帝和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经上还说他有权柄掌管所有人(约翰福音17:2);他有天上地上一切权柄(马太福音28:18)。于是可知,他是天和地的上帝。第二点,得救之信在于对他的信仰,可从以下得知:耶稣说,信他的人要活过来,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父的旨意是要使每一个看见了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独一的儿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5,1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而且上帝的愤怒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至于余下的三点,也就是:诸罪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且来自魔鬼;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上帝且来自上帝;避恶与行善之举应当由人仿佛靠自己行出来,不过务当相信这些举动来自主,是主与他同在并借着他行出来的;不需要在此解释,因为整本圣经从头到尾都可以证明这些,总而言之,无非教导避免作恶,努力行善,信靠主上帝。此外,倘若离了这三点,也就不是属于任何宗教了,因为宗教是生活的宗教;而生活就是避恶和行善,除非仿佛凭自己来主动这么做,人就无法行善和避恶了。如果把这三样从教会拿走了,那么圣经连同宗教也一样同时被除去,教会也就不成教会了。关于新教会的信仰,在后文(n.116,117)将从总体和具体两方面进一步详述;并且,所有这方面内容都将在(关于各教义的)著作本身展开说明。

揭秘启示录 #229

229.“见有一个宝

229.“见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表示审判的一个代表,或在一种代表形式中的审判。“宝座”表示天堂(可参看AR 14节);宝座也表示审判,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就是所有圣天使与祂一同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马太福音25:31等)

此处论述了最后的审判。诗篇:

耶和华啊,你已经为我伸冤,你坐在宝座上,按公义审判。耶和华要为审判预备祂的宝座。(诗篇9:4-5, 7)

但以理书:

当亘古常在者坐着时,我观看;祂的宝座乃火焰;事奉祂的有千千,在祂面前侍立的有万万,祂坐着审判,案卷都展开了。(但以理书7:9-10)

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众支派上那里去;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5)

启示录:

我看见几个宝座,他们坐在上面,并有审判权赐给他们。(启示录20:4)

所罗门建的“宝座”(列王纪上10:18-20提到)既表示王权,也表示审判;因为王在施行审判时,就坐在宝座上。前面说“宝座”表示在一种代表形式中的审判,因为约翰所看到的事物都是代表性的异象。它们看上去就如他所描述的那样;但它们都是代表未来事件的形式,这可从接下来的描述明显看出来,如他看到活物、龙、兽、圣殿、会幕、约柜,以及其它许多事物。先知们所看到的事物也是如此,如前所述(AR 36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