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4.简要分析:以上是新教会信仰的简单形式。在附录中将作更进一步阐释,并且将在(关于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主要著作中论及主上帝我们的拯救者以及在他里面的三一、对上帝和对邻舍的爱、信及其与两种爱的联合、以及照那里的次序涉及的其它相关内容中作更充分地说明。不过,有必要在此对该信仰的简单形式作一定程度的解释。关于第一点,也就是“有独一上帝,神性之‘三’在这‘一’位上帝之中,这一位上帝就是主耶稣基督”,可通过下文的概括来说明。上帝是独一的,他的本质不可见,有神性的三一,这些是既定的和不变的真理;因此,由于上帝是独一的,他的本质不可见,于是得出:上帝是一位(onePerson,一个身位或位格);并且,当他是一位时,“三”在那“一”位之中。至于这一位就是主耶稣基督,可从以下内容看出:他由父上帝受孕(路加福音1:34,35)。因而就他的灵魂和生命本身而言,他是上帝。因此,正如他自己所说:父与他为一(约翰福音10:30),他在父里面,父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10,11);认识他也就认识父,看见他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7,9);除了在父怀里的独生子,从来没有人看见父(约翰福音1:18);父的一切都是他的(约翰福音3:35,16:15);他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他,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结果,由于他在他里面,所以他自己也是他。并且,照着保罗书信所言,神性的一切丰盛都有形有体信在他里面(歌罗西书2:9);先知书上还说,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他名称为上帝和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经上还说他有权柄掌管所有人(约翰福音17:2);他有天上地上一切权柄(马太福音28:18)。于是可知,他是天和地的上帝。第二点,得救之信在于对他的信仰,可从以下得知:耶稣说,信他的人要活过来,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父的旨意是要使每一个看见了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独一的儿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5,1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而且上帝的愤怒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至于余下的三点,也就是:诸罪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且来自魔鬼;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上帝且来自上帝;避恶与行善之举应当由人仿佛靠自己行出来,不过务当相信这些举动来自主,是主与他同在并借着他行出来的;不需要在此解释,因为整本圣经从头到尾都可以证明这些,总而言之,无非教导避免作恶,努力行善,信靠主上帝。此外,倘若离了这三点,也就不是属于任何宗教了,因为宗教是生活的宗教;而生活就是避恶和行善,除非仿佛凭自己来主动这么做,人就无法行善和避恶了。如果把这三样从教会拿走了,那么圣经连同宗教也一样同时被除去,教会也就不成教会了。关于新教会的信仰,在后文(n.116,117)将从总体和具体两方面进一步详述;并且,所有这方面内容都将在(关于各教义的)著作本身展开说明。
L65.在启示录,经上说:(我看见)一个新天新地;然后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这些话无非表示在如今主要重新建立的教会中,教义将是全新的。该教义并不存在于前教会中,原因在于,前教会若真的有这教义,也不会接受,因为那时最后的审判尚未实施;在最后审判之前,地狱的势力胜过了天堂的势力。因此,在此之前,该教义若真的被赐下,甚至由主亲口赐下,也不会存留在任何人身上;如今也是如此,除了那些唯独靠近主,承认祂为天地之神的人以外(参看61节)。事实上,这个教义已经在圣言中被赐下了;但由于教会在重建后不久,就沦为巴比伦,后来在其他人那里沦为非利士,所以这个教义无法从圣言中看到;因为教会只根据它自己的宗教形式的原则和属于该宗教的教义来看待圣言。
包含在本书中的新真理总体上如下:
包含在本书中的全新教义,总体而言,列举如下:
⑴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这神就是主。
⑵整部圣经唯独论述主。
⑶祂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荣耀祂的人身;祂通过允许加在祂自己身上的试探实现这两件事,并通过最后的试探,就是十字架受难完全实现它们。祂通过这种方式成为救赎主和救主;功德和公义由此唯独属于祂。
⑷祂成全了律法的一切,意思是祂应验了圣言的一切。
⑸祂并未通过十字架受难除去罪,只是作为一个先知担当了它们;也就是说,祂受难是为了以祂自己来代表粗暴对待圣言方面的教会。
⑹归算祂的功德毫无意义,什么都不是,除非将它理解为悔改之后的罪得赦免。
这些就是包含在这本小册中的真理。接下来的几本书将论述圣经,生活的教义,信之教义,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我们将看到更多新的真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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