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3.八、此信乃是对救主耶稣基督这位上帝的信仰,其简单形式如下:1.有独一上帝,神性之“三”在这“一”位上帝之中,这一位上帝就是主耶稣基督。2.得救之信在于对他的信仰。3.诸恶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且来自魔鬼。4.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上帝且来自上帝。5.避恶与行善之举应当由人仿佛靠自己行出来,不过务当相信这些举动来自主,是主与他同在并借着他行出来的。
687.启16:6.“他们曾流圣徒与先知的血”表这是由于以下事实:这个信条,即唯信得救,无需律法行为,一旦被接受,就会败坏取自圣言的一切教义真理。“流血”在此和前面一样(684节)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因而败坏它们。“圣徒”表示教会中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因而抽象来说,表示教会的真理(586节)。“先知”表示那些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之人,因而抽象来说,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1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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