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3.八、此信乃是对救主耶稣基督这位上帝的信仰,其简单形式如下:1.有独一上帝,神性之“三”在这“一”位上帝之中,这一位上帝就是主耶稣基督。2.得救之信在于对他的信仰。3.诸恶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且来自魔鬼。4.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上帝且来自上帝。5.避恶与行善之举应当由人仿佛靠自己行出来,不过务当相信这些举动来自主,是主与他同在并借着他行出来的。
327.“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表示因这一事实:最后的审判被推迟了,那些向圣言和主的神性施暴的人没有被移除。“主啊,你不审判,要等到几时呢”表示为什么最后的审判被推迟了呢?“为我们的血伸冤”表示为什么那些因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并照祂圣言的真理生活而向他们施暴的人没有按照公义受到判罚呢?“血”表示向他们所施的暴力(AR 379节);“住在地上的人”是指灵人界的恶人,他们受到保护,以免被这些恶人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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