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3

BE43.八、此信乃

BE43.八、此信乃是对救主耶稣基督这位上帝的信仰,其简单形式如下:1.有独一上帝,神性之“三”在这“一”位上帝之中,这一位上帝就是主耶稣基督。2.得救之信在于对他的信仰。3.诸恶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且来自魔鬼。4.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上帝且来自上帝。5.避恶与行善之举应当由人仿佛靠自己行出来,不过务当相信这些举动来自主,是主与他同在并借着他行出来的。

真实的基督教 #684

VI.洗礼的第三个功

VI.洗礼的第三个功用,即最终的功用,是人可以重生

684.这是洗礼为之设立的功用本身,因而是最终的功用。这是因为真正的基督徒知道并承认,主耶稣基督是救赎主,并因是救赎主,所以也是重生者。救赎与重生构成一体,这一点可见于关于改造与重生那一章的第3节(TCR 579-582节)。此外,基督徒拥有圣言,圣言明确、充分地描述了重生的方法,这些方法就是对主之信和对邻之仁。这与主所说的是一致的,即:祂用圣灵与火施洗(马太福音3:11; 马可福音1:8-11; 路加福音3:16; 约翰福音1:33)。“圣灵”是指信仰的神性真理,“火”是指爱或仁爱的神性良善,两者都从主发出(TCR 579-582节)。“圣灵”是指信仰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见于关于圣灵那一章(TCR 139-140节);“火”是指爱或仁爱的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揭秘启示录》(395, 468节)。主通过这两者实现一切重生。主自己也受约翰的洗(马太福音3:13-17; 马可福音1:9; 路加福音3:21, 22)。祂这样做,不仅是为了祂可以为将来设立洗礼,并作为榜样走在前头,还因为祂荣耀了祂的人身,把它变成了神性,就像祂使人重生,把他变成属灵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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