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3

BE43.八、此信乃

BE43.八、此信乃是对救主耶稣基督这位上帝的信仰,其简单形式如下:1.有独一上帝,神性之“三”在这“一”位上帝之中,这一位上帝就是主耶稣基督。2.得救之信在于对他的信仰。3.诸恶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且来自魔鬼。4.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上帝且来自上帝。5.避恶与行善之举应当由人仿佛靠自己行出来,不过务当相信这些举动来自主,是主与他同在并借着他行出来的。

圣治 #42

42.⑸人与主结合得

42.⑸人与主结合得越紧密,在他自己看来,他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也越清楚地认识到他属于主。有这样一种表象:人与主结合得越紧密,就越不是自己的主人。这种表象普遍存在于一切恶人中间,也普遍存在于那些出于宗教认为自己不受律法约束,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的人中间。所有这些人不可避免地认为,不允许思想和意愿邪恶,只能思想和意愿良善,就不是自己的主人。由于那些与主结合的人既不意愿,也不能思想和意愿邪恶,所以他们从这种表象得出结论,这不是做自己的主人。然而,这与真理完全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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