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3

BE43.八、此信乃

BE43.八、此信乃是对救主耶稣基督这位上帝的信仰,其简单形式如下:1.有独一上帝,神性之“三”在这“一”位上帝之中,这一位上帝就是主耶稣基督。2.得救之信在于对他的信仰。3.诸恶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且来自魔鬼。4.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上帝且来自上帝。5.避恶与行善之举应当由人仿佛靠自己行出来,不过务当相信这些举动来自主,是主与他同在并借着他行出来的。

圣治 #117

117.许多人没有意

117.许多人没有意识到自己受邪恶驱使,因为他们害怕法律和名声丧失,故表面上并未作恶,因而出于习俗和习惯学会避开损害其名利的邪恶。然而,如果他们避开邪恶不是出于宗教原则,不是因为它们是罪,与神对立,那么恶欲及其快乐仍留在他们里面,就像堵塞或停滞的污水。让这些人检查一下自己的思维和意图,他们就会发现这些欲望,只要他们知道何为罪。

这就是许多确认与仁分离之信,以为律法不定自己的罪,甚至不思想罪之人的状态。有些人甚至质疑这些罪是否存在,即便存在,它们在神眼里是否是罪,因为它们已经得到赦免。属世的道德家们也处于类似状态,他们以为文明道德的生活及其谨慎能实现一切,而圣治成就不了任何事;那些为了赢得赞誉和物质利益而热切追求诚实正直的名声和名气的人也是这样。不过,具有这种性质,同时蔑视宗教的人死后会成为淫灵;这些淫灵在自己看来好像是人;但在远处的其他人看来,就像普里阿普斯。此外,他们就像夜鸟或猫头鹰,在黑暗中看得见,在光明中却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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