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2.简要分析:独一上帝之信在先前三位上帝之信被拒绝后才会被承认和接受为真正得救之信,因为直到此事完成之前,独一上帝之信无法在其自身形式中被看见。当今的信仰被宣扬为是唯一得救的信仰,因为它信一位上帝,并信一位救主。然而,当今的信仰包括一内一外两方面。内在方面是由对三位上帝的领会所形成;有谁不是这么领会或思考的吗?每个人可自我省察。而外在之信是由独一上帝的承认所形成;同样,有谁不这么承认,这么说的呢?让每个人自我省察。两方面却是全然不一致的,以致外在不被内在所承认,内在也不被外在所知。由于一个与另一个进行比较时存在这种矛盾和差异,因此在教会中孕育并产生一种关于救赎之法的混乱观念。当内在与外在都达成共识,并彼此尊重且相互承认是一个和谐的统一体时,情况就不一样了;当神性之“三”集于“一”位上帝的观点不仅被心智所领会,而且在口中被承认时,就显而易见了。于是,关于圣父与人类疏远的教条,和解的教条,以及归算、赦罪、重生并因此而得救的教条都被废除了。在来自圣经的神性真理所启发的理智之光中,可在主要著作中清楚地看出这一点。这样的信被称为与好行为联合之信,因为没有如此联合,信一位上帝是不可能的。
867.“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表示他们心智的内层都被敞开,通过来自天堂的光和热的流注,他们在属于爱或意愿的情感,因而在属于信仰或理解力的思维方面的品质,都被看到和感知到了,无论善人还是恶人。“案卷”不是指书卷,而是指那些受审判之人的心智内层;“案卷”是指那些邪恶并被判为死之人的心智内层,“生命册”表示那些良善并被判为生之人的心智内层。他们被称为“案卷”,是因为每个人在世上出于意愿或爱,因而出于理解力或信仰所思考、意图、说和做过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他的心智内层上;这一切都以如此的精确性被铭刻在每个人的生命上,以至于它们无一缺失。当属灵之光,即来自主的智慧,和属灵之热,即来自主的爱,通过天堂流入时,这一切事物的品质都会活生生地出现。属灵之光揭示属于理解力和信仰的思维,属灵之热揭示属于意愿和爱的情感;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一起揭示意图和努力。情况就是这样,我并不是说理性人能出于自己的理解力之光看出这一点;而是说,他若愿意,就能看出这一点,只要他愿意理解,光照理解力的属灵之光和点燃意愿的属灵之热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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