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2

BE42.简要分析:

BE42.简要分析:独一上帝之信在先前三位上帝之信被拒绝后才会被承认和接受为真正得救之信,因为直到此事完成之前,独一上帝之信无法在其自身形式中被看见。当今的信仰被宣扬为是唯一得救的信仰,因为它信一位上帝,并信一位救主。然而,当今的信仰包括一内一外两方面。内在方面是由对三位上帝的领会所形成;有谁不是这么领会或思考的吗?每个人可自我省察。而外在之信是由独一上帝的承认所形成;同样,有谁不这么承认,这么说的呢?让每个人自我省察。两方面却是全然不一致的,以致外在不被内在所承认,内在也不被外在所知。由于一个与另一个进行比较时存在这种矛盾和差异,因此在教会中孕育并产生一种关于救赎之法的混乱观念。当内在与外在都达成共识,并彼此尊重且相互承认是一个和谐的统一体时,情况就不一样了;当神性之“三”集于“一”位上帝的观点不仅被心智所领会,而且在口中被承认时,就显而易见了。于是,关于圣父与人类疏远的教条,和解的教条,以及归算、赦罪、重生并因此而得救的教条都被废除了。在来自圣经的神性真理所启发的理智之光中,可在主要著作中清楚地看出这一点。这样的信被称为与好行为联合之信,因为没有如此联合,信一位上帝是不可能的。

揭秘启示录 #686

686.“今在昔在神

686.“今在昔在神圣的主阿,你是公义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这是出于主的圣治,主无论现在还是过去都是圣言,也是神性真理本身,否则,神性真理会遭到亵渎。“主阿,你是公义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示这是出于主的圣治,这一点很快就会看到。“今在昔在的”表示主的圣言,照约翰福音(1:1,2,14)所说,主无论现在还是过去,都是圣言或道(Word)。主在此之所以是指圣言,是因为现在论述的是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对圣言的理解。至于当论及主时,“今在和昔在”、“初和终”、“首先的和末后的”、“阿拉法和俄梅戛”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13,29-31,38,57节)。“神圣”表示祂是神性真理本身(173,586,666节)。从这些事明显可知,“今在昔在神圣的主阿,你是公义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这是出于主的圣治,主无论现在还是过去都是圣言,也是神性真理本身。
按照主的圣治,那些陷入唯信的人会歪曲圣言的真理,这是因为他们若知道这些真理,以至于进行深入的思考,就会亵渎它们;事实上,他们陷入邪恶,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也没有直接靠近主。所以,他们若真的接受圣言的纯正真理,就会将它们与其生活的邪恶混在一起;由此导致的后果就是对神圣事物的亵渎。因此,其中一条许可法(the laws of permission),也就是圣治的律法规定,他们可以凭自己歪曲真理,歪曲的程度视他们陷入生活的邪恶程度而定。按照圣治,那些陷入生活邪恶的人必陷入教义的虚假,免得圣言的神性真理遭到亵渎,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21-233节,257节末尾)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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