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2

BE42.简要分析:

BE42.简要分析:独一上帝之信在先前三位上帝之信被拒绝后才会被承认和接受为真正得救之信,因为直到此事完成之前,独一上帝之信无法在其自身形式中被看见。当今的信仰被宣扬为是唯一得救的信仰,因为它信一位上帝,并信一位救主。然而,当今的信仰包括一内一外两方面。内在方面是由对三位上帝的领会所形成;有谁不是这么领会或思考的吗?每个人可自我省察。而外在之信是由独一上帝的承认所形成;同样,有谁不这么承认,这么说的呢?让每个人自我省察。两方面却是全然不一致的,以致外在不被内在所承认,内在也不被外在所知。由于一个与另一个进行比较时存在这种矛盾和差异,因此在教会中孕育并产生一种关于救赎之法的混乱观念。当内在与外在都达成共识,并彼此尊重且相互承认是一个和谐的统一体时,情况就不一样了;当神性之“三”集于“一”位上帝的观点不仅被心智所领会,而且在口中被承认时,就显而易见了。于是,关于圣父与人类疏远的教条,和解的教条,以及归算、赦罪、重生并因此而得救的教条都被废除了。在来自圣经的神性真理所启发的理智之光中,可在主要著作中清楚地看出这一点。这样的信被称为与好行为联合之信,因为没有如此联合,信一位上帝是不可能的。

揭秘启示录 #635

635.启14:10

635.启14:10,11.“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斟在神愤怒的杯中纯一不杂”表他们歪曲圣言的良善与真理,并使生命充满这类歪曲。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神烈怒的酒,纯一不杂的酒”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神愤怒的杯”表示良善藉以存在的真理同样被歪曲。“喝”表示将它们归为己有,或使生命充满它们。“酒”表示圣言的真理(参看316节);“神烈怒的酒”表示被玷污和歪曲的圣言真理(632节);显然,“纯一不杂的酒”表示它被歪曲;“杯”与“酒”所表相同,因为杯子是盛酒的。“喝”之所以表示使生命充满它们,是因为这话是对那些照唯信称义的教义生活之人说的(参看634节)。“掺杂的酒”(或起沫的酒,mixing wine)和“掺杂物”(或搀杂的料mixture)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如诗篇:
耶和华手里有杯,那酒起沫,满了搀杂的料,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喝。(诗篇75:8)
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烈怒”和“愤怒”一起被提及,在这种情况下,“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因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会“烈怒”,而那些陷入虚假的人则会“愤怒”;在圣言中,二者都被归给耶和华,也就是主,其实这是指人对主发烈怒和愤怒(参看525节)。在圣言中,“烈怒”和“愤怒”一起被提及;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在愤怒和烈怒中临到;在祂烈怒的愤怒日子里,地必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5,9,13)
亚述是我烈怒的棍,我要吩咐他攻击我所愤怒的百姓,(以赛亚书 10:5-6)
我要在烈怒和愤怒中攻击你们。(耶利米书 21:5)
我在烈怒和愤怒中将他们招聚出来。(耶利米书 32:37)
耶和华向万族发烈怒,向他们的全军发愤怒。(以赛亚书 34:2)
耶和华向以愤怒和烈怒施行报应。(以赛亚书66:15)
我要发烈怒,踹下众民,发愤怒,使他们沉醉。(以赛亚书 63:6)
我的烈怒和愤怒必倾在这地方。(耶利米书7:20)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中的(如耶利米书33:5;以西结书5:13;申命记29:28);有些经文提到“烈怒的愤怒”(如以赛亚书13:13;诗篇78:49, 50;申命记6:14,15)。以赛亚书:
公义和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凡向祂发怒的必至蒙羞。(以赛亚书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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