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2.简要分析:独一上帝之信在先前三位上帝之信被拒绝后才会被承认和接受为真正得救之信,因为直到此事完成之前,独一上帝之信无法在其自身形式中被看见。当今的信仰被宣扬为是唯一得救的信仰,因为它信一位上帝,并信一位救主。然而,当今的信仰包括一内一外两方面。内在方面是由对三位上帝的领会所形成;有谁不是这么领会或思考的吗?每个人可自我省察。而外在之信是由独一上帝的承认所形成;同样,有谁不这么承认,这么说的呢?让每个人自我省察。两方面却是全然不一致的,以致外在不被内在所承认,内在也不被外在所知。由于一个与另一个进行比较时存在这种矛盾和差异,因此在教会中孕育并产生一种关于救赎之法的混乱观念。当内在与外在都达成共识,并彼此尊重且相互承认是一个和谐的统一体时,情况就不一样了;当神性之“三”集于“一”位上帝的观点不仅被心智所领会,而且在口中被承认时,就显而易见了。于是,关于圣父与人类疏远的教条,和解的教条,以及归算、赦罪、重生并因此而得救的教条都被废除了。在来自圣经的神性真理所启发的理智之光中,可在主要著作中清楚地看出这一点。这样的信被称为与好行为联合之信,因为没有如此联合,信一位上帝是不可能的。
359.启7:8.“西布伦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在那些将属于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的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爱。“西布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在主里面,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的合一,在属灵意义上表示在那些在天堂与教会里的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婚姻之爱本身;因此,“西布伦”在此表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爱;他也以“同住”而得名(创世记30:19, 20);“同住”论及心智合而为一的已婚伴侣,因为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同住。在此由“西布伦”表示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爱就是主与教会的婚姻之爱。主是爱之良善本身,并让教会成为源于这良善的真理;当教会之人从主那里以真理接受良善时,“同住”就实现了。在这种情况下,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也就是教会本身,就发生在人身上,他成为一个天堂。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神的国,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经常被比作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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