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2

BE42.简要分析:

BE42.简要分析:独一上帝之信在先前三位上帝之信被拒绝后才会被承认和接受为真正得救之信,因为直到此事完成之前,独一上帝之信无法在其自身形式中被看见。当今的信仰被宣扬为是唯一得救的信仰,因为它信一位上帝,并信一位救主。然而,当今的信仰包括一内一外两方面。内在方面是由对三位上帝的领会所形成;有谁不是这么领会或思考的吗?每个人可自我省察。而外在之信是由独一上帝的承认所形成;同样,有谁不这么承认,这么说的呢?让每个人自我省察。两方面却是全然不一致的,以致外在不被内在所承认,内在也不被外在所知。由于一个与另一个进行比较时存在这种矛盾和差异,因此在教会中孕育并产生一种关于救赎之法的混乱观念。当内在与外在都达成共识,并彼此尊重且相互承认是一个和谐的统一体时,情况就不一样了;当神性之“三”集于“一”位上帝的观点不仅被心智所领会,而且在口中被承认时,就显而易见了。于是,关于圣父与人类疏远的教条,和解的教条,以及归算、赦罪、重生并因此而得救的教条都被废除了。在来自圣经的神性真理所启发的理智之光中,可在主要著作中清楚地看出这一点。这样的信被称为与好行为联合之信,因为没有如此联合,信一位上帝是不可能的。

揭秘启示录 #273

273.启5:7.“

273.启5:7.“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就是圣言,这出于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此,祂将基于祂的神性人身施行审判。很明显,此处“坐宝座的”和“羔羊”是一个人,“坐宝座的”是指一切事物所来自的主的神性,“羔羊”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在前一节,经上说“他看见羔羊站在宝座中间”,在本节,经上说:“羔羊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主将基于祂的神性人身施行审判,因为祂是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现;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

又:

到人子坐在祂宝座上的时候,祂要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又: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那时,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路加福音:

你们要时时警醒,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6)

马太福音:

在你们想不到的时辰,人子就来了。(马太福音24:44)

约翰福音: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人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就是圣言,圣言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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