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2.简要分析:独一上帝之信在先前三位上帝之信被拒绝后才会被承认和接受为真正得救之信,因为直到此事完成之前,独一上帝之信无法在其自身形式中被看见。当今的信仰被宣扬为是唯一得救的信仰,因为它信一位上帝,并信一位救主。然而,当今的信仰包括一内一外两方面。内在方面是由对三位上帝的领会所形成;有谁不是这么领会或思考的吗?每个人可自我省察。而外在之信是由独一上帝的承认所形成;同样,有谁不这么承认,这么说的呢?让每个人自我省察。两方面却是全然不一致的,以致外在不被内在所承认,内在也不被外在所知。由于一个与另一个进行比较时存在这种矛盾和差异,因此在教会中孕育并产生一种关于救赎之法的混乱观念。当内在与外在都达成共识,并彼此尊重且相互承认是一个和谐的统一体时,情况就不一样了;当神性之“三”集于“一”位上帝的观点不仅被心智所领会,而且在口中被承认时,就显而易见了。于是,关于圣父与人类疏远的教条,和解的教条,以及归算、赦罪、重生并因此而得救的教条都被废除了。在来自圣经的神性真理所启发的理智之光中,可在主要著作中清楚地看出这一点。这样的信被称为与好行为联合之信,因为没有如此联合,信一位上帝是不可能的。
140.“众教会必知道我是那察看肾心的”表示使教会知道,主看每个人所拥有的真理的品质和良善的品质。“七个教会”表示整个教会,和前面一样;“察看肾心”表示看一个人所相信和热爱的一切,因而看他的真理和良善的品质。“察看肾心”具有这种含义是由于对应关系,因为字义上的圣言纯由对应构成。这种对应来自这一事实:正如肾脏净化血液中被称为尿液的杂质,心脏净化血液中被称为污秽的不洁之物,同样,信之真理把人从虚假中洁净出来,爱之良善则把他从邪恶中洁净出来。
因此,古人将爱及其情感置于心,将智慧及其感知置于肾,这可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看哪,你在肾渴慕真理,你在隐秘部位使我晓得智慧。(诗篇51:6)
又:
你拥有我的肾,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诗篇139:13, 15)
又:
我心里发酸,我的肾被刺,我愚昧无知。(诗篇73:21-22)
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是鉴察心、试验肾的,要照各人的道路报应他。(耶利米书17:10)
又:
他们的口是与你相近,肾却与你远离;耶和华啊,你必看见我,察验我的心。(耶利米书12:2-3)
又:
耶和华是公义的审判官,试验肾心。(耶利米书11:20; 20:12)
诗篇:
愿你坚立义人,因为察验心肾的,是公义的神。(诗篇7:9)
又:
耶和华啊,求你察看我,试验我,审察我的肾、我的心。(诗篇26:2)
在这些地方,“肾”表示聪明与信仰的真理,“心”表示爱与仁的良善。“心”表示爱及其情感,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371—39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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