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2

BE42.简要分析:

BE42.简要分析:独一上帝之信在先前三位上帝之信被拒绝后才会被承认和接受为真正得救之信,因为直到此事完成之前,独一上帝之信无法在其自身形式中被看见。当今的信仰被宣扬为是唯一得救的信仰,因为它信一位上帝,并信一位救主。然而,当今的信仰包括一内一外两方面。内在方面是由对三位上帝的领会所形成;有谁不是这么领会或思考的吗?每个人可自我省察。而外在之信是由独一上帝的承认所形成;同样,有谁不这么承认,这么说的呢?让每个人自我省察。两方面却是全然不一致的,以致外在不被内在所承认,内在也不被外在所知。由于一个与另一个进行比较时存在这种矛盾和差异,因此在教会中孕育并产生一种关于救赎之法的混乱观念。当内在与外在都达成共识,并彼此尊重且相互承认是一个和谐的统一体时,情况就不一样了;当神性之“三”集于“一”位上帝的观点不仅被心智所领会,而且在口中被承认时,就显而易见了。于是,关于圣父与人类疏远的教条,和解的教条,以及归算、赦罪、重生并因此而得救的教条都被废除了。在来自圣经的神性真理所启发的理智之光中,可在主要著作中清楚地看出这一点。这样的信被称为与好行为联合之信,因为没有如此联合,信一位上帝是不可能的。

揭秘启示录 #13

13.“就是来自那昔

13.“就是来自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表示来自主,主是永恒和无限的,是耶和华。这是指主,这一点从本章接下来的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约翰听见来自人子的声音说:

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启示录1:11-13)

然后说:

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启示录1:17)

以及在接下来的经文(启示录1:8; 21:6; 22:12)中;以赛亚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48:12)

那首先的和末后的,就是那今在、昔在、以后永在的。

这也是“耶和华”的意思,因为耶和华这个名表示今在。那今在者,或为存在本身者,也是昔在和以后永在的,因为在祂里面,过去和未来都是当下。正因如此,祂没有时间,是永恒,或说是独立于时间的永恒,没有空间,是无限,或说是独立于空间的无限。教会在被称为为《亚他那修信经》的三位一体教义中也承认了这一点,该信经中有这些话:“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然而,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这一位就是主,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得到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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