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2.简要分析:独一上帝之信在先前三位上帝之信被拒绝后才会被承认和接受为真正得救之信,因为直到此事完成之前,独一上帝之信无法在其自身形式中被看见。当今的信仰被宣扬为是唯一得救的信仰,因为它信一位上帝,并信一位救主。然而,当今的信仰包括一内一外两方面。内在方面是由对三位上帝的领会所形成;有谁不是这么领会或思考的吗?每个人可自我省察。而外在之信是由独一上帝的承认所形成;同样,有谁不这么承认,这么说的呢?让每个人自我省察。两方面却是全然不一致的,以致外在不被内在所承认,内在也不被外在所知。由于一个与另一个进行比较时存在这种矛盾和差异,因此在教会中孕育并产生一种关于救赎之法的混乱观念。当内在与外在都达成共识,并彼此尊重且相互承认是一个和谐的统一体时,情况就不一样了;当神性之“三”集于“一”位上帝的观点不仅被心智所领会,而且在口中被承认时,就显而易见了。于是,关于圣父与人类疏远的教条,和解的教条,以及归算、赦罪、重生并因此而得救的教条都被废除了。在来自圣经的神性真理所启发的理智之光中,可在主要著作中清楚地看出这一点。这样的信被称为与好行为联合之信,因为没有如此联合,信一位上帝是不可能的。
L58.只要将三位格的三位一体理解为一个位格的三位一体,那么该信经的一切细节,如它口头上所陈述的那样,都是真实的。如果我们再将它转换一下,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如: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基督教信仰;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同一尊严;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非三无限者,非三不受造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依基督真道,我等认一位内的三位,即神和主;依基督信仰,我等可谓一神和一主;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与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这三位一体无分大小,完全平等;由是如前所言,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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