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2.简要分析:独一上帝之信在先前三位上帝之信被拒绝后才会被承认和接受为真正得救之信,因为直到此事完成之前,独一上帝之信无法在其自身形式中被看见。当今的信仰被宣扬为是唯一得救的信仰,因为它信一位上帝,并信一位救主。然而,当今的信仰包括一内一外两方面。内在方面是由对三位上帝的领会所形成;有谁不是这么领会或思考的吗?每个人可自我省察。而外在之信是由独一上帝的承认所形成;同样,有谁不这么承认,这么说的呢?让每个人自我省察。两方面却是全然不一致的,以致外在不被内在所承认,内在也不被外在所知。由于一个与另一个进行比较时存在这种矛盾和差异,因此在教会中孕育并产生一种关于救赎之法的混乱观念。当内在与外在都达成共识,并彼此尊重且相互承认是一个和谐的统一体时,情况就不一样了;当神性之“三”集于“一”位上帝的观点不仅被心智所领会,而且在口中被承认时,就显而易见了。于是,关于圣父与人类疏远的教条,和解的教条,以及归算、赦罪、重生并因此而得救的教条都被废除了。在来自圣经的神性真理所启发的理智之光中,可在主要著作中清楚地看出这一点。这样的信被称为与好行为联合之信,因为没有如此联合,信一位上帝是不可能的。
L27.⑷当论述救赎,拯救,改造和重生时,主被称为“人子”,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人子来是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马太福音20:28; 马可福音10:45)
同一福音书:
人子来为要拯救失丧的人。(马太福音18:11; 路加福音9:56)
路加福音:
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加福音19:10)
约翰福音:
人子来是要世界藉着祂得救。(约翰福音3:17)
马太福音:
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马太福音13:37)
此处论述的是救赎和拯救,由于主通过圣言实现这一切,故祂在此自称“人子”。主说:
人子有赦罪的权柄。(马可福音2:10; 路加福音5:24)
也就是得救。还有:
主是安息日的主,因为祂是人子。(马太福音12:8; 马可福音2:28; 路加福音6:5)
因为祂是圣言,那时祂自己教导圣言。此外,祂在约翰福音中说:
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6:27)
“食物”表示来自圣言,因而来自主的教义的一切真理和良善。这一章的吗哪,和从天上降下来的粮,以及这一章下面的话也表示这一点:
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6:53)
“肉”,或“粮或食物”是指来自圣言的爱之良善;“血”或“酒”是指来自圣言的信之良善,两者都来自主。
在提到“人子”的其它经文中,“人子”所表相同,如下列经文,马太福音:
狐狸有洞,飞鸟有窝,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马太福音8:20; 路加福音9:58)
这句话表示圣言在犹太人当中没有一席之地,正如主所说的(约翰福音8:37);它也不与他们同住,因为他们不承认祂(约翰福音5:38)。在启示录,“人子”也表示圣言方面的主:
我看见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13)
此处以各种方式来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此,祂也被称为“人子”。诗篇:
愿你的手扶持你右手边的人,就是你为自己所坚固的人子。这样,我们便不退后离开你;求你救活我们。(诗篇80:17, 18)
“你右手边的人”也表示圣言方面的主;“人子”也是。祂被称为“右手边的人”,是因为主凭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而拥有能力。此外,当祂应验了整部圣言时,祂就拥有了神性能力。因此,祂还说:
他们必看见人子坐在父的右手边,有大能力。(马可福音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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