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2

BE42.简要分析:

BE42.简要分析:独一上帝之信在先前三位上帝之信被拒绝后才会被承认和接受为真正得救之信,因为直到此事完成之前,独一上帝之信无法在其自身形式中被看见。当今的信仰被宣扬为是唯一得救的信仰,因为它信一位上帝,并信一位救主。然而,当今的信仰包括一内一外两方面。内在方面是由对三位上帝的领会所形成;有谁不是这么领会或思考的吗?每个人可自我省察。而外在之信是由独一上帝的承认所形成;同样,有谁不这么承认,这么说的呢?让每个人自我省察。两方面却是全然不一致的,以致外在不被内在所承认,内在也不被外在所知。由于一个与另一个进行比较时存在这种矛盾和差异,因此在教会中孕育并产生一种关于救赎之法的混乱观念。当内在与外在都达成共识,并彼此尊重且相互承认是一个和谐的统一体时,情况就不一样了;当神性之“三”集于“一”位上帝的观点不仅被心智所领会,而且在口中被承认时,就显而易见了。于是,关于圣父与人类疏远的教条,和解的教条,以及归算、赦罪、重生并因此而得救的教条都被废除了。在来自圣经的神性真理所启发的理智之光中,可在主要著作中清楚地看出这一点。这样的信被称为与好行为联合之信,因为没有如此联合,信一位上帝是不可能的。

真实的基督教 #51

51.由于在圣言中,

51.由于在圣言中,公义或正义论及爱,公平论及智慧,所以我会引用一些经文来说明,神在世界上的治理是通过这两者来维持的,或说神通过这两者来治理世界;诗篇: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支撑或根基。(诗篇89:14)

耶利米书:

让他以此为夸耀,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以公平公义充满这地(希伯来语,锡安)。(以赛亚书33:5)

阿摩司书:

公平必如水流动,公义必如洪流涌流。(阿摩司书5:24)

诗篇: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又: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中午。(诗篇37:6)

又:

祂要按公义审判你的人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又:

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何西阿书:

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以赛亚书:

锡安必因公平而蒙赎救,她那些被带回的人必因公义而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又: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和他的国中以公平公义使国坚立。(以赛亚书9:7)

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在地上掌权作王,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在其它地方,经上也说,要施行公平和公义(如在以赛亚书1:21; 5:16; 58:2; 耶利米书4:2; 22:3, 13, 15; 以西结书18:5; 33:14, 16, 19; 阿摩司书6:12; 弥迦书7:9; 申命记33:21; 约翰福音16:8, 10, 11)。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